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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賣郭小川偽作折射藝術品造假亂象

    張西流

    在6日結束的北京雍和嘉誠秋季拍賣會上,一份據稱為郭小川《團泊洼的秋天》的詩稿被拍賣。郭小川是著名詩人,《團泊洼的秋天》為其代表作品,但郭小川之女郭曉惠表示,這件手稿是偽作,在拍賣前她曾告知拍賣公司,而對方堅持拍賣。(12月7日《光明日報》)

    明知道郭小川詩稿是有人仿冒的偽作,拍賣公司仍然堅持公開拍賣,可以說是見利忘義。雖然最終流拍,這件偽作未給收藏者帶來巨大經濟損失,但這家拍賣公司單純追求利益,丟掉企業誠信,令人震驚。特別是,藝術品造假已經變成了一項具有地域化、規模化、市場化和公開化的“文化產業”,更值得人們反思:這些假冒的藝術品,難道出自沒有市場秩序、沒有專業鑒定、沒有制度約束、沒有法律監管的世外桃源?

    眾所周知,造假的藝術品若想在市場上面世,去以假亂真,去牟取暴利,首先必須邁過“鑒定”這道關口。由此可見,假藝術品之所以在市場上暢通無阻、大行其通,要么是藝術品鑒定機構及專家不作為,敞開大門為假藝術品放行;要么是藝術品鑒定機構及專家亂作為,受利益驅動,替假藝術品做假鑒定,即將假藝術品鑒定為真藝術品。而此前在拍賣會上出現的多件天價贗品藝術品,均由權威機構及專家做過“真品”鑒定。當然,社會上也不乏“贗品”鑒定機構和“李鬼”鑒定專家,他們的眼中只有金錢和利益,沒有道德與誠信。

    然而,藝術品造假現象泛濫成災,監管難咎其責。特別是文物主管部門,似乎一直抱著《文物保護法》睡大覺。不可否認,法律的真空或漏洞,也是造成文物主管部門監管缺位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文物法規定:在我國,買賣真文物違法,而買賣假文物不違法等,這些都亟待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應該說,假藝術品在市場上交易,表明其具備了商品屬性,那么,制售假藝術品,就是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就是一種破壞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工商、公安等部門理應依法進行重點打擊。

    藝術品造假現象猖獗,既擾亂了藝術品市場,又損害了中國藝術品的公信力,有關部門不能繼續神手旁觀,任其在全國各地瘋狂蔓延。值得注意的是,公開拍賣郭小川詩稿偽作,其實就是公開曝光了一封有圖、有真相的舉報信,當引起高度重視。既然藝術品造假現象不是發生在世外桃源,文物、工商、公安等部門就應該擔負起神圣職責,聯手重拳出擊,斬斷制售假藝術品的利益鏈條。同時,進一步規范藝術品鑒定、收藏、拍賣行為,維護國家藝術品的誠信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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