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郎清湘 昨日,重慶市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功能,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
我市確定的臨時救助對象范圍包括家庭和個人兩種。家庭對象,是指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因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過重,因家庭成員身患疾病維持基本醫療、接受非義務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難以維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個人對象,是指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其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人因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履行贍養、撫養或扶養義務,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個人。
認為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均可以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臨時救助申請。臨時救助方式包括發放救助金、發放實物、提供轉介服務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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