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現場
溫州警方查處的1起聚眾吸毒案,被現場抓獲的4男16女,平均年齡約50歲。
燈光昏暗,音樂震耳欲聾,男男女女扭動著身軀。夾帶著酒精與煙草混合氣味的悶熱空氣,在警員推門的一瞬間彌散而出,一個個可以讓警員叫“阿姨”的中年女士依舊只顧著酒與毒品。
這是溫州警方查處的1起聚眾吸毒案,被現場抓獲的4男16女,年齡最小的38歲,最大的54歲,平均年齡約50歲。16名女性中,除了1人為涉案KTV包廂的服務人員,其余全部是當地家庭婦女,且基本已經做了外婆、奶奶。
3月30日下午,溫州鹿城區法院開庭審理這起“大媽聚眾吸毒案”,3名涉毒大媽被訴容留他人吸毒,法院當庭判決主犯戴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分別判決2名從犯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檢方指控,1月7日晚,戴某等人以“開運動會”為名,預訂溫州某酒店會所包廂,并備好吸食的毒品,先后聯絡16名人前往上述地點吸毒。23時30分,正現場吸毒的20人(其余17人已被行政處罰)被查獲。警方在包廂內繳獲用塑料袋包裝的“K粉”2包。經鑒定,2包毒品重7.95克,檢出氯胺酮成分。經檢測,20人尿檢全部為陽性,部分為氯胺酮陽性,部分為甲基苯丙胺陽性。
在警方查處階段,涉案人供述,她們吸毒主要是因為生活寂寞,尋求刺激。據供述,她們基本是家庭婦女,少數人做過生意,但這些年生意不好做,已經歇業吃老本。很多人平日除了帶孫子孫女,通常睡到近中午才起來,午飯后約人打牌、洗頭,晚上喝酒、唱卡拉OK,半夜回家后還要看電視到凌晨。
2014年的1次生日聚會,使她們的生活軌跡改變。席間,有人掏出毒品請大家品嘗。很快,吸毒成了這個群體聚會時的保留節目,尤其是有人過生日,必以“慶生”的名義準備毒品。為防止家人知道,她們約定暗號,將聚眾吸毒叫“開運動會”;吸毒場所不固定,由召集者選定。
法院審理認為,戴某等3名被告人結伙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毒品,均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事實處罰;另2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可依法從輕處罰。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認為,上述案件與中老年人缺乏相應的精神文化活動有關,“年紀大了,除了帶孩子,很多人不知道該干什么。為了尋求慰藉,在錯誤的引導下,容易走向歧途。”預防類似事件發生,應鼓勵老年人成立相應的文化活動組織,讓老人自娛自樂、老有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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