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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德治”傳統(tǒng)

     在社會治理問題上,中國古代很早就產生了德治思想,并形成德治傳統(tǒng),對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會的發(fā)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是寶貴的文化遺產。

      一

      關于德治的記載,最早成書于周代的《詩經》《尚書》中。《詩經》的不少詩篇通過贊頌先祖的儀型、圣王的靈光,來表達民眾衷心推戴的情感,蘊含著前代圣賢以德治國的思想。從“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泰誓中》)的認識出發(fā),《尚書》中提出了“敬天保民”“以德配天”的命題。據稱,唐堯之時,“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xié)和萬邦”(《堯典》)。虞舜之時,大禹說:“德惟善政,政在養(yǎng)民。”(《大禹謨》)皋陶也說過:“允迪厥德,謨明弼諧。”(《皋陶謨》)依此,德治思想的源頭可追溯到堯舜時代。夏桀、殷紂王“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其命”(《召誥》)。在周公、召公看來,周朝之所以取代商朝,是因為周文王懷保小民感動了上天,上天才降大命保佑周王朝。要保住天命,就必須敬德,以祈天永命。具體說來就要勤政愛民,“知稼穡之艱難”“知小人之依”(《無逸》),采取各種惠民措施,以得到民眾的真心歸附。這是德治思想的第一層含義。 

      德治思想的另一層含義是“明德慎罰”。提倡德治并不是不要法律,不要刑罰,而是強調要積極實施教化,先教后罰,以刑輔德,不專以刑殺立威。周公代表成王告誡康叔說:“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祇祇,威威,顯民。”如何做到慎罰呢?“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時,丕蔽要囚。”意思是對囚犯的處置要經過多日的慎重考慮才作出判決,只有“不孝不友”的大惡之人才“刑茲無赦”(《康誥》)。“明德慎罰”將道德教化與刑罰措施糅合,奠定了中國古代治國的基本理念。

      春秋末年,孔子全面繼承周代的德治思想。他的治國理念,是以禮樂為核心,突出教化作用。他反對“不教而殺”,將這種行為稱之為“虐”,列在四種惡政之首(《論語·堯曰》)。他還提出提高統(tǒng)治者的自身素質是德治的基本條件,“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為政》),“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里仁》)?他說過:“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顏淵》)使民無訟,即社會秩序井然,人際間和諧相處,是孔子希望通過德治而達到的理想狀態(tài)。

      二

      德治思想作為“周孔之教”的重要組成部分,后世政治家、思想家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深化其內涵。這主要集中在下述三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發(fā)生在戰(zhàn)國到西漢前期,這是中國歷史由諸侯割據走向全國統(tǒng)一的階段。沿著孔子的思路,孟子提出在統(tǒng)一天下的過程中要“以德服人”。他說:“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國;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孟子·公孫丑上》)因而反對用嚴刑峻法治理國家,提倡“省刑罰”,教育百姓去做到孝悌忠信,提出了“制民之產”“取于民有制”等一系列仁政主張。荀子的觀點與孟子相近,也主張君主以德治民:“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荀子·富國》)又提出“三威”之說:“有道德之威者,有暴察之威者,有狂妄之威者”,“道德之威成乎安強,暴察之威成乎危弱,狂妄之威成乎滅亡也”(《荀子·強國》)。

      秦朝興亡的歷史事實,成為漢初政治家、思想家討論的重點。最著名的事例是陸賈和漢高祖劉邦的問答。陸賈告誡劉邦,守天下與奪天下不同,馬上得之不能馬上治之,“湯武逆取而以順守之,文武并用,長久之術也”(《史記·陸賈列傳》)。他在《新語·本行》中,提出了“治以道德為上”的觀點。其后,賈誼著《過秦論》,認為秦國統(tǒng)一天下聲勢威猛,卻因一夫作難而七廟毀,身死人手為天下笑,是源于“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這基本上可以代表漢初人的普遍認識。從而引起漢初經濟、政治領域的政策大調整,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出現了“文景之治”。到漢武帝時,董仲舒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德治思想自然成為了政治領域的主導思想。董仲舒認為:“天地之數,不能獨以寒暑成歲,必有春夏秋冬;圣人之道,不能獨以威勢成政,必有教化。”(《春秋繁露·為人者天》)治理國家不能只靠刑罰,通過教化培養(yǎng)人的是非榮恥之心,猶如防止犯罪的堤防。“故以德為國者,甘于飴蜜,固于膠漆,是以圣賢勉而崇本而不敢失也。”(《春秋繁露·立元神》)他還將陰陽五行學說用于治國理論中,論證德主刑輔符合天道運行規(guī)律,他說:“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漢書》)。為此,他提出了消除苛政、抑制土地兼并、國家和官吏不與民爭利等若干經濟政治措施,以達到社會治理的目標。董仲舒的一系列論述,為漢代德治思想定下了基調。

      第二個時期發(fā)生在唐朝前期。隋文帝在位期間,結束了中國將近三百年的南北分裂局面。然而,不到三十年,隋朝便二世而亡。這一殘酷的現實,對唐初君臣是嚴厲的警示。從《貞觀政要》一書中,可以看出他們在探討治國方略時的謹慎態(tài)度。貞觀元年,唐太宗說:“朕看古來帝王以仁義為治者,國祚延長,任法御人者,雖救弊于一時,敗亡亦促。既見前王成事,足是元龜。今欲專以仁義誠信為治,望革近代之澆薄也。”二年,又對侍臣說:“為國之道,必須撫之以仁義,示之以威信,因人之心,去其苛刻,不作異端,自然安靜。公等宜共行斯事也。”(卷五《仁義》)所謂“撫之以仁義”,就是發(fā)揮道德教化的作用,而“示之以威信”則是發(fā)揮法律的制約作用,二者不可割裂,互為補充。大臣中,魏征上疏最多,曾于貞觀十一年上疏說:“圣哲君臨,移風易俗,不資嚴刑峻法,在仁義而已。故非仁無以廣施,非義無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義,則其政不嚴而理,其教不肅而成矣。然則仁義,理之本也;刑罰,理之末也。”(卷五《公平》)在刑罰的施用上,唐初務在寬簡,大辟、流放等刑罰條文大為減省,以避免法官深文周納。至貞觀四年,“斷死刑,天下二十九人,幾致刑措”(卷八《刑法》)。在唐太宗、魏征等人德治思想影響下,高宗初年頒布的《永徽律疏》,序言中明確指出:“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猶昏曉陽秋相須而成者也。”武則天當政期間,酷吏來俊臣、索元禮之徒橫行,狄仁杰等人奮起反擊。左臺御史周矩上疏直諫:“故為國者以仁為宗,以刑為助。周用仁而昌,秦用刑而亡。”(《舊唐書·酷吏傳》)通過先人遺訓的說服力,為武則天所聽從,達到了緩刑用仁的效果。

      第三個時期是宋代理學形成階段,其德治思想深深打上了理學的烙印。張載《西銘》有云:“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這種氣象博大的人生觀把仁視為天地大德,對其他理學家影響頗大,進而將仁提升到天地萬物的道德本源地位。二程說:“若夫至仁,則天地為一身,而天地之間,品物萬形為四肢百體。夫人豈有視四肢百體而不愛者哉。”(《河南程氏遺書》卷四)朱熹則從人心的角度解釋德治:“德字從心者,以其得之于心也,如為孝是心中得這個孝,為仁是心中得這個仁”;“為政以德不是欲以德去為政,亦不是塊然全無所作為,但修德于己而人自感化”(《朱子語類》卷二十三)。具體地講:“仁是根,惻隱是萌芽,親親,仁民,愛物,便是推廣到枝葉處。”(《朱子語類》卷六)仁心表現在政策上,則是愛民如子、平易近人、愛惜民力等措施。在德治思想的開掘上,理學諸子有兩個突出之處,一是以《大學》為根據,從中概括出“三綱八目”的治國模式。三綱為明德、親民(朱熹釋作“新民”)、止于至善;八目為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對于君主的修身,他們極為看重,期望君主志向確定而達到天下大治。二是提倡教化,整肅人心。理學家通過書院講習等方式傳授儒家倫理,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實現提供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從而提高了廣大士人的社會參與意識。后世產生“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國家意識,理學家及其追隨者的講學活動不無關聯(lián)。

      從以上粗略的敘述可見,德治思想從遠古確立后,歷經幾千年的演進,圍繞著“禮法并治、德主刑輔”這個中心逐漸深入,為社會治理提供了指導思想。其結果是社會教化程度不斷提升,法律制度建設朝合理化方向發(fā)展。中國幾千年歷史從未間斷,并且長期處于世界領先地位,與此大有關系。

      三

      當今法治社會,傳統(tǒng)的德治思想還有借鑒作用嗎?有人僅從字面上理解,認為法治與德治不能并存,對“以德治國”予以否定。這其實是一種誤解,與法治概念相對應的應該是人治而不是德治。古代社會提倡德治雖然有濃厚的人治色彩,但并非不講法治,而是強調不可一切斷之以法,主張加強教化,做到禮法并用,寬猛相濟。因此,在法治現代化過程中,古代德治思想不應被視為文化負資產。充分借鑒古代重視教化的優(yōu)良傳統(tǒng),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人們的生活,使大家自覺地遵守社會規(guī)范,“有恥且格”,可以減少和預防違法行為,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法治現代化道路。

      依法治國作為當前的基本國策,是在治國實踐中強調法律的權威性、嚴肅性,一切以法律為準繩,任何人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這實際上是就執(zhí)法過程而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有不受法律制約的特殊公民存在。而在立法過程中,法律要充分體現廣大人民的意愿和國家的根本利益,要符合生產力發(fā)展的要求和時代發(fā)展的方向,這實質上就是“德”。立法過程中“以其得之于心”,“心中得這個仁”,就是在為“依法治國”打下“以德治國”的深厚根基。古代社會是皇權至上的家天下,由于制度上的根本缺陷,“以德治國”說到底是在維護當時統(tǒng)治者的根本利益,對于民眾來說,充其量只是局部權益得到保障而已。當今時代,人民成為國家的主人,“以德治國”的思想才真正得到施展的舞臺。職是之故,我們更應該珍視古代德治思想這一文化遺產,從中獲得啟迪,取精用弘。諸如“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以仁為宗,以刑為助”“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等古訓,應成為當代所有立法者、執(zhí)法者的重要信條。

      (作者單位:華中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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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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