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鄭州電 記者25日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因制售假冒金龍魚、魯花食用油,鄭州鼎鼎油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宗連貴等28人分別被判處十二年零六個月及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總額達2704萬元。該案判處罰金之高,在全國知識產權審判領域罕見。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11月份,河南省通許縣農民宗連貴、黃立安共同出資注冊成立鄭州鼎鼎油脂有限公司,宗連貴任法定代表人。自2008年八九月份至2011年9月4日期間,他們為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分別從他處購進原油以及非法制造的金龍魚、魯花注冊商標標識,雇人生產、銷售假冒的金龍魚、魯花食用油,同時將購進的非法制造的金龍魚、魯花注冊商標標識對外銷售。
在明知生產的食用油系假冒的情況下,被告人陳金孝等人仍接受雇傭,生產、銷售假冒食用油,非法經營數額達19249759.5元。
根據上述事實,依法判處宗連貴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050萬元。判處被告人黃立安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50萬元。(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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