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統籌執行:朱順忠 記者 王選輝)“一懂法律法規;二懂方法藝術;三最好具有鐵頭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講法律……”五一期間,江蘇無錫商人董圣鮮在少林寺門口貼出了“招聘少林武僧為我維權”的告示,在互聯網論壇和自媒體平臺引起大量轉發和關注。
董圣鮮告訴法制晚報記者,他祖籍是河南人,上世紀90年代就來到江蘇無錫創業。2009年,董圣鮮與人合作,共同經營超市。合作過程中,雙方發生矛盾。
據董圣鮮提供的法院判決書顯示,2011年1月17日、2011年12月5日,曾經的合作方嚴某將董圣鮮起訴到當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超市所有權變更為對方,當地法院認為案件不符合受理條件,起訴被駁回。據董圣鮮介紹說,后來有社會閑雜人士打砸了他的超市,事情至今沒有得到妥善處理。
今年5月1日,四處控告無果的董圣鮮來到少林寺,貼出了招聘武僧為其維權的告示。董圣鮮列出三個條件:一懂法律法規;二懂方法藝術;三最好具有鐵頭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提供的待遇是:月薪5000元,包吃包住。
董圣鮮說,少林寺聚集了很多充滿正義感的人,希望用這樣的形式讓自己的維權能獲得更多人的關注。
“我招武僧并不是希望用暴力解決問題,所以將‘懂法律法規’作為很重要一個條件。”董圣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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