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新修改的《國家旅游局關于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14日正式公布。“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將視情節(jié)及影響程度實行動態(tài)管理。
“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視游客不文明行為情節(jié)及影響程度確定,期限自信息核實之日起計算。
據了解,原《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確立了游客不良記錄信用保留期限制度,規(guī)定視游客不文明行為情節(jié)的輕重,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為1至2年。全國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第一批罰單中,大鬧亞航、強行打開飛機應急艙門、攀爬紅軍雕塑照相三起不文明事件的四個當事人“上榜”。其中一名游客不良記錄保留期限達10年。根據情節(jié)及影響輕重對不良記錄保存期動態(tài)管理,成為必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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