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檢察機關辦案發現,有些系統存在系列腐敗案件,多名犯罪個人通過多環節上下打點、上下勾結、內外聯合、共同策劃,形成行業或系統職務犯罪。
部分單位出現集體式腐敗、一些行業出現行受賄一條龍、基層干部職務犯罪突出……法制日報記者今天(5月18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新疆全區職務犯罪呈現一些新特點,需要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加強懲治和預防犯罪工作。
據了解,2014年,新疆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695件786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3055.28萬元。立案查辦窩案串案92件258人,占立案總數的13.2%和32.8%,其中,3人以上職務犯罪窩案27件122人。腐敗案件牽連性更加突出,一些單位、部門集體腐敗問題嚴重,出現從單位“一把手”到部門負責人一窩端的情況。
在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窩案中,立案查辦了自治區人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朱信義,工程管理處原處長徐萬強等6人涉嫌貪污、受賄、瀆職案和有關人員涉嫌行賄案。涉案人員濫用職權,大肆收受賄賂,違法審批小區項目人防工程建設面積,致使少建和降低標準建設防空地下室,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新疆檢察機關辦案發現,有些系統存在系列腐敗案件,多名犯罪個人通過多環節上下打點、上下勾結、內外聯合、共同策劃,形成行業或系統職務犯罪。已立案查辦50件52人,涉及全區多個地區及縣市單位和人員。
此外,行業行賄犯罪數額巨大,出現同一行賄人先后向多人行賄的情況,涉嫌行賄犯罪的單位和個人有36件38人,5萬元以上的占80%以上。涉案單位和人員為順利承攬工程,從工程項目編制到審批、招投標評審專家、工程項目落地單位負責人均實施“一條龍”式行賄,犯罪行為伴隨工程項目批準到實施的各個階段和環節。此類案件中,國企成為巨額行賄犯罪主體,某些大型工程成為犯罪的重災區,掌握工程項目實施的部門人員則成為收受賄賂的主體。
去年一年,全區檢察機關查辦基層干部(科級以下)職務犯罪案468人,占立案總數的59.5%,同步上升12.7%。基層干部職務犯罪突出已成為不爭的事實,案件涉及的基層單位和人員較為廣泛,主要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基層鄉鎮站所的出納、會計、保管員、收費員、辦事員等人員。
此類犯罪作案手法直接簡單,主要是侵吞、竊取、虛報、冒領、挪用、索要、直接收受等。涉案數額較大是基層干部職務犯罪另一特點。2014年,全區基層干部涉案數額5萬元以上的242人,占貪污受賄總人數51.7%。
據了解,今年,新疆檢察機關將加強查辦領導干部職務犯罪案件、重點領域案件,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基層基礎工作領域職務犯罪專項活動;促進依法行政,加大查辦瀆職侵權犯罪工作力度,突出辦案重點,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正確處理打擊與保護的關系,全面落實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調查、重大復雜案件專案調查、非法干預查處瀆職侵權犯罪工作情況溝通和處理機制,努力在解決瀆職侵權犯罪發現難、立案難、查處難上取得新成效。(打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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