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甘肅省老年人法律服務中心成立的甘肅遺囑庫, 于1月16日在蘭州成立。這家專門為老年人提供遺囑登記、代書遺囑、遺囑見證、保管等專項法律服務的機構運行情況如何?成立遺囑庫基于何種考慮?如何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作為一種老年人社會服務方式,遺囑庫未來發展前景如何?請看記者調查。
專業人員提供法律服務
甘肅遺囑庫發起自甘肅省老年基金會,由甘肅省知名的離退休法學專家、專業律師、志愿者共40余人組成,專門為老年人提供遺囑登記、代書遺囑、遺囑見證、保管等專項法律服務。
作為曾經執業30余年的資深律師,遺囑庫工作人員胡春梅見過很多親情撕裂的瞬間:母親去世不到一個月,子女就起訴至法院了,對簿公堂時誰都不認誰。
甘肅省老年人法律服務中心(甘肅遺囑庫)主任安明森介紹說,2008年,甘肅省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而作為典型的未富先老的經濟欠發達省份,針對老年人的配套社會服務卻遠遠不能滿足廣大老年人的實際需求。老年人財產繼承的問題處理不好就會影響到家庭的和諧和老人的晚年幸福。
“中心的成立,在完善老年人社會服務方式,拓展老年人社會服務內容上可以說是一個創新。放在全國來說,中華遺囑庫成立于2013年,去訂立遺囑的老年人很多;其他省份做類似法律服務的則比較少見。”安明森說。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老人并不了解一份真實合法有效的遺囑該怎么去寫,有的老人也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識。“我們的工作人員多數都是退休的專業法律人士,不少還是執業律師,也有法律學院的學者,大家共同來做這么一件事。”遺囑庫揭牌以來,每天好多老人來咨詢的現實情況,讓安明森看到社會對于遺囑訂立方面的現實需求,許多老人都想厘清“身后事”,避免糾紛。
本人攜帶憑證建立電子檔案和文字筆錄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繼承的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在有遺囑的情況下,必須按遺囑處理遺產。遺囑分類中,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等級優先于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然而辦理一份法律效力最高的公證遺囑實際操作起來是非常繁瑣的。
“公證的權威性往往帶來靈活性欠缺的問題,比如有的老年人買了房子,產權證沒有取得,沒有拿到房產證,在公證處做遺囑公證時會被要求嚴格符合遺囑形式要件的證明。但是在我們這里,如果經過審查,能夠證明財產取得的真實合法性,符合繼承法的規定,也是可以訂立遺囑的。”胡春梅說。
胡春梅簡要介紹了遺囑庫對一份遺囑的訂立流程。
首先,老人或者家人會咨詢遺囑訂立的相關事項,由從事法律工作的律師予以解答,咨詢清楚之后,老人本人需要攜帶身份證、房產證等證明所有權的憑證,工作人員會負責資料審核和界定當事人處分權益,經審查資料真實合法之后,還需要建立電子檔案和文字筆錄。老人需要簽名和按手印。
這之后,老人還需要和工作人員簽署一份委托見證協議,有2名工作人員在場。協議簽訂完畢之后,老人需要自己書寫自己的遺囑,還要自己讀一遍。“(書寫和朗讀)全程都會錄像,留作資料。遺囑可以自己帶回家去,也可以保存在遺囑庫。這些流程和審核都是很嚴格的,都是為了確保遺囑的真實合法性,符合遺囑的形式要件。” 胡春梅說。
除了體現老人意愿,還要符合法律規定
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資深法官魏燕崢說,作為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民間組織,遺囑庫提供的應當是自書、代書等遺囑的訂立、咨詢、保管等服務,定位在給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和咨詢,值得肯定;明確遺囑有助于減少因繼承而生出的糾紛,厘清繼承者權益,減少訴累,對法官對相關案件的判斷也是有幫助的。
她強調,目前,公證遺囑仍然是法律效力最高的遺囑。公證遺囑是有細則的,必須嚴格符合要求。公證要做的是進行實質審查。程序嚴謹。一旦遺囑內容違反法律規定,處分自己并沒有產權的財產,或并非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公證處也可能要承擔責任。
“必須注意的是,現在的70歲、80歲老人的子女一般是比較多的。有的老人的思想有一些波動,遺囑會有不一致的地方;有沖突的狀態下,以最后立的遺囑為準。”魏燕崢說。
她還提到,中介組織在提供法律服務的時候,應當注意法律的平等性,除了體現老人的意愿,還要符合法律的規定。比如,失去自理能力或者是生活無法保障的繼承人,法院在審判上會要求遺囑符合繼承法的規定,考慮到弱者的利益。遺囑訂立時應當注意平等,避免遺囑被判定為無效或者說是部分無效。
“因遺產糾紛對簿公堂是一種對親情的傷害。庭審當中,大家的心里面是不快樂的,像是扭著疙瘩。有時候雖然贏得了父母親人留下來的財產,但是卻輸掉了親情,把最寶貴的親情和溫情給扔掉了。莫要贏得了物質,卻撕裂了親情。” 魏燕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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