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8日電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水利法”與“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得向用水人征收耗水費;臺“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修法后預定明年1月開征。
楊偉甫會中表示,耗水費征收原則以每月用水量大于1000度用水大戶優先,不影響一般民生、醫院、學校及農業用戶,采階梯費率,用水越多征收越多,目前有1000度以上、3000度以上與6000度以上3種征收費率。
他說,為鼓勵節水,對努力節水者減征;耗水費納入基金專款專用,專供推動再生水、節約用水及干旱時期農業用水移用補償。
楊偉甫表示,目前每月用水量超過1000度的用水大戶有5856戶,工業以化材業、電子業為主;服務業影響較大的是旅宿業及百貨業。
他說,節水減征獎勵措施配套最高減征60%,達成臺當局公告的制程用水及全廠用水回收率者,最高減征25%。
楊偉甫會前受訪表示,經詳細檢討,水污費與耗水費將脫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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