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被收監(jiān)。
本報訊(記者 楊琳)昨天上午,大屯隧道飆車案兩名被告人唐問天、于沐椿被朝陽法院依法收監(jiān),兩人被帶往看守所羈押。5月21日,兩名被告人分別獲刑拘役五個月和四個月,宣判當天因判決尚未生效,已被取保候審的兩名被告人自行離開法院。在法定期限內兩名被告未提出上訴,故判決于昨天生效。
5月21日,朝陽法院對唐問天、于沐椿危險駕駛一案公開開庭審理,經(jīng)過一個小時的庭審,法庭當庭作出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唐問天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判處于沐椿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當日,朝陽法院即將判決書依法送達唐問天、于沐椿二人及提起公訴的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檢察院。宣判當天,因一審判決尚未生效,故此前已被依法取保候審的唐、于二人在宣判后自行離開了法院。
在法定期限內,唐問天、于沐椿均未提出上訴,公訴機關亦未提出抗訴,故該案一審判決于昨天即6月2日正式生效。
昨天上午,朝陽法院對唐問天、于沐椿二人依法交付執(zhí)行。上午9時,唐、于二人來到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法院依據(jù)生效判決確定的刑期及此前二人的羈押情況,依法出具了刑事裁定書,明確了二人的刑期起止日期。在履行完相關手續(xù)后,唐、于二人被銬上手銬并被帶上警車,二人由北京市朝陽區(qū)看守所羈押。
據(jù)悉,因此前二人已經(jīng)分別被羈押了30天,故唐問天的羈押期限將于10月2日屆滿,于沐椿的羈押期限將于9月1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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