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沙6月4日電 (記者 李俊杰 通訊員 楊堅 成崔巍)記者4日從湖南新寧縣官方獲悉,該縣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對“5.23”旅游大巴側翻事故的犯罪嫌疑人祖某批準逮捕。
5月23日上午11時40分,湖南新干線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車牌號為湘A27851的旅游大巴車,從長沙開至新寧S218路段0公里400米處,發生側翻引發重大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40余人受傷。
據悉,事發當日,湖南沅江人祖某獨自駕駛湘A27851大型普通客車(該車系祖某與他人合伙購買,掛靠在湖南新干線運輸有限公司名下)搭乘某旅行社組織的52名乘客和1名導游前往新寧。
官方通報稱,自案發當天早上7時許至案發時11時30分許,祖某已連續駕駛4小時以上,且途經邵陽市寶慶服務站時,僅停車幾分鐘讓乘客上廁所,少于國家規定的20分鐘休息時間。
當車輛從G207國道行駛至新寧縣回龍寺鎮S218線0公里800M路段時,盡管雨天路滑,祖某在轉彎下坡前不減速反而以五檔輕踩油門行進。后見坡長且車行速度越來越快,祖某才拉反速器。因車速一直沒有緩下來,祖某再踩剎車。此時,車輛已完全失控,接著車輛向右甩尾橫滑。
通報還稱,由于祖某上車前未按法定義務提醒并要求每個座位的乘客系好安全帶,也未引導乘客將行李放入車廂下部的行李艙,車輛在側翻、橫滑過程中一直處于“上重下輕”的狀態,導致較多乘客被甩出車外,釀成慘劇。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