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曹鑒燎案被牽連,涉事地塊位處珠江新城
退休11年,一直在美國養老,62歲的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長譚麗群大概沒有想到,自己的晚年生活也許有另一種可能。而帶來這另一種可能的,就是2013年落馬的廣州市副市長曹鑒燎。
據曝曹鑒燎任珠江新城開發建設總指揮時,中飽私囊,由此還牽出其他多位國土局領導干部,其中就有2003年升任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的譚麗群。
2014年4月2日,譚麗群被廣州市紀委調查。4月21日,廣州市紀委通報譚麗群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查處。昨日,譚麗群涉嫌受賄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
在珠江新城一地塊受賄400萬元
據公訴機關指控,曹鑒燎在擔任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主要領導期間,先后認識了張鷹和譚麗群。譚麗群先后擔任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地政處征地科長、建設用地處副處長、處長、市場管理處處長、副局長等職務;張鷹先后擔任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地政處土地利用組副組長、房地產管理處交易管理組組長、土地監察處副處長、房屋銷售處副處長等職務。譚麗群、張鷹對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片區的征地、用地、拆遷補償等事項給予支持和便利。
沙河鎮一共有9塊自留地,全部交給沙河鎮經濟發展總公司開發,珠江新城這塊地經過譚麗群等長期控制,開發條件逐漸成熟,地價上升。2004年7月,譚麗群等將珠江新城G1-2地塊合作開發權轉讓給廣州市天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轉讓費人民幣約354萬元。其中,鴻偉公司收取人民幣13,186,389元,譚麗群等通過廣州市日福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收取人民幣約22,228,451萬元。譚麗群、張鷹、梁甘孺等將這筆錢套現,曹鑒燎分得人民幣900萬元,譚麗群、張鷹、梁甘孺各分得人民幣400萬元。譚麗群用分得的部分款項購買了廣州市番禺區華南碧桂園翠云山苑12座1108房。
譚麗群供述
否認控罪情緒激動
昨日上午10時,譚麗群的十多位親屬坐在旁聽席位上。62歲的譚麗群在兩位法警的攙扶下走入法庭。她身形瘦小,頭發花白稀疏,向后扎成一個發髻,走路顫顫巍巍,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更老。不過,她的聲音中氣十足。
面對檢方的指控,譚麗群表示不認罪,并當庭全盤翻供。“你在紀委和廣州市檢察機關做的供訴是真實的嗎?”公訴人問完后,譚麗群立刻回應說自己什么都不清楚。說著說著,譚麗群幾次哽咽起來,情緒激動。
只是工作關系?又是“老朋友”
據檢方指控,1996年,曹鑒燎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副區長期間,找到譚麗群商議合作開發一塊地,之后要求廣州市沙河經濟發展總公司(以下簡稱沙河總公司)將名下的珠江新城G1-5地塊(后調整為G1-2)合作開發權交與譚麗群,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據悉該公司是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下屬單位。
譚麗群在庭上說,自己和曹鑒燎是工作關系,早在他當沙河鎮鎮長時就認識,“只是工作關系,沒有其他私人關系,平時也很少見面”。
公訴人反問譚麗群為什么曹鑒燎會找到她,而不是其他人。譚麗群說,當時曹說“我們都是老朋友了,認識十幾年了”,于是她找到了廣州市巨聯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聯公司),因為這個公司有她先生的股份,1995年成立。
稱為曹鑒燎介紹公司
“我只不過是幫曹鑒燎介紹公司。”譚麗群表示自己僅僅是牽線搭橋,并且巨聯公司是在同等條件,沒有任何優惠的情況下,取得土地合作開發權。
檢方指控,1997年8月4日,巨聯公司的梁甘孺(另案處理)與廣州市沙河經濟發展總公司簽訂了合作興建商住綜合樓合同,并交納交了30萬元訂金。合同簽訂后,曹鑒燎讓譚麗群將日后獲取的收益分一份給張鷹,張鷹就此參與進來,并參與辦理相關手續。
1999年5月,由于巨聯公司沒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無法辦理開發商加名手續。
此時曹鑒燎再次找到譚麗群,問是否認識有開發資質的公司,于是譚麗群找到符曉舟。“告訴他這么個事兒,問他是否愿意加入,當時其公司沒有其他單子,就加名進來了。”之后,符曉舟以廣州市鴻偉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偉公司)的名義,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首期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此時該土地的控制股東變為沙河總公司和鴻偉公司。1999年12月,30萬元訂金退回到巨聯公司在香港銀行賬戶上。新快報記者 張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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