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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區委書記轄區內月增違建3萬平米需引咎辭職

    2010年下半年以廣州宏城花園豪宅違建被強拆事件為標志,廣州的拆違運動曾引發全國關注。昨日,廣州市政府傳達了《廣州市嚴查嚴控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查違建再不是城管的“獨角戲”,《通知》強化了區委書記屬地責任,轄區月內新增違建3萬平米,區委書記要引咎辭職。

    全市違建數據庫今年底前建成

    根據《通知》,廣州將建立全市違法建設查控信息管理平臺(即數據庫),摸清存量,建立臺賬。數據庫將實現直報查控功能,實現市、區(縣級市)、鎮(街)三級違法建設數據直報、查控、查詢、統計和信息發布等功能,實現全市“一張網、一本賬”。由各級查違職能部門24小時內將查控情況錄入平臺,并將立案、查處情況在廣州行政區劃圖中標示。

    城管部門根據分工,通過查違平臺,將涉及國土資源和規劃、水務、交通、林業和園林管理范疇的違法建設轉交相應執法責任主體,并向具有協查職責的部門發布協同查控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建立統一查控臺賬,并作為行政監察部門問責的依據。數據庫將在今年12月31日前建成。

    在建違建24小時內“控停”

    如何叫停違建,一直困擾著城管部門。《通知》加強了“控停”手段,明確了分類處置辦法。

    納入查違平臺的在建違建項目,各鎮(街)24小時內發出執法文書,同步函告供水、供電、市散裝水泥管理機構等部門,分別落實停水、停電、停供預拌混凝土等措施,嚴控違建建成使用,禁止違建投用。供水、供電、供氣部門禁止向違建提供服務,對違建“轉供電”、“轉供水”或者私自接水、接電行為依法查處。屬地鎮(街)、村(居)、社禁止向違建當事人發放出租、轉讓及臨時經營場地使用等證明。

    “控停”違建后,再采用分類處置的辦法,包括全部拆除、部分拆除、暫緩拆除、罰沒等分類處罰標準。該分類處置辦法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新增違建30工作日內強制拆除

    2015年12月31日前是嚴打期,新增違法建設發現一宗拆除一宗。鎮(街)執法隊調查立案后3個工作日內要錄入查違平臺,依法自發現違法建設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依法在最短時間內予以拆除。確有執法困難的,在3個工作日內上報區(縣級市)政府,區(縣級市)政府在30個工作日內組織城管、法院、公安、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依法強拆。嚴打期重點查處存在安全隱患的違建。

    市民可“隨手拍”舉報違建

    《通知》還要求,城管執法部門組建固定督查隊伍,對謊報、瞞報、少報、遲報違法建設的單位予以通報;對群眾投訴強烈、媒體曝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頂風搶建偷建的違建進行督辦。對于督辦、投訴舉報轉辦案件,轄區鎮(街)應在3日內完成核查,并將結果錄入查違平臺。

    此外,在12345政府服務熱線、廣州紀檢監察網、廣州信訪網開辟連接接口,開通違建投訴舉報微信公眾號,便于市民通過手機拍照、視頻等方式投訴。該項工作也將在年底前完成。市城管部門還將對新增違建投訴舉報給予獎勵,保護投訴舉報人的隱私,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公安將給予嚴厲打擊。

    焦點A

    參與部門更多

    國土部門指導摸查存量違建

    《通知》改變了以往查違建城管“唱獨角戲”的局面。針對在建違建,由屬地鎮(街)負責巡查登記,國土資源和規劃部門進行甄別,分類整理再提交城管執法部門。城管執法部門負責抽查核對,摸清數量,并以此作為實現違建“零增長、減庫存”考核基準。

    針對存量違建,則由國土資源和規劃部門指導各區(縣級市)政府摸查并登記造冊,建立轄區違法建設存量的臺賬,對影響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游資介入開發建設銷售等違法建設重點標注,及時報送城管部門。整合城管、公安、鎮街等管理資源,實行網格化全方位巡查,以鎮街為單位,包干到人,建立和完善查處違建地段責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錄入市查違平臺。城管部門對各區(縣級市)上報的摸查情況進行復查并建立檔案,作為考核基數。

    焦點B

    屬地追責更嚴

    從誡勉談話到免職

    《通知》要求,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各區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區委書記、區長掛帥。

    區黨政主要領導為查控違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負責人;承辦單位領導及經辦人為直接責任人。

    一個月內出現新增違法建設建筑面積達1萬平方米以上的,對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對主要責任人誡勉談話,對第一責任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一個月內出現新增違法建設建筑面積達2萬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責任人引咎辭職,主要責任人停職檢查,第一責任人公開道歉。

    一個月內出現新增違法建設建筑面積達3萬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責任人免職,主要責任人責令辭職,第一責任人引咎辭職。

    區(縣級市)級以下的干部追究責任的標準由各區自行制定。新增違法建筑面積依據查控違法建設信息管理平臺(數據庫)及巡查、檢查等信息。

    《通知》還要求各鎮街每周上報、區政府每月上報違建整治情況。對于查控違建工作不力、轄區新增違建較多、違法建設問題較突出的區和鎮街,按照《廣州市查控違建建設累積計分和紅黃牌提醒暫行辦法》給予紅牌、黃牌提醒,全市通報。

    重點打擊六種情形

    1.影響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建設

    2 .游資介入開發建設銷售

    3 .大體量的違建和超高、超大的村(居)民違建

    4 .涉嫌貪腐及瀆職行為

    5 .涉及重大安全隱患

    6 .涉及嚴重違法用地

    嚴查違建五類人

    1.土地權屬代表人

    2 .使用人

    3 .投資人

    4 .施工人

    5 .受益人

    第一階段:

    5月15日-7月15日

    核查登記在建違建,摸清存量建立臺賬。對發現的正在實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違建,全面停工檢查,分類處置

    第二階段:

    7月15日-12月31日

    嚴查嚴控違法建設,全面查處拆除新發現的違建,對未能按期拆除的違建,禁止投入使用,做到違建“零增量、減存量”

    第三階段:長期

    建立長效機制,建立查控違建工作新常態

    聲音

    陳建華:

    白云區一批干部栽了跟頭,教訓極其深刻

    廣州市市長陳建華昨日下午在市政府全體會議上“插播”了對嚴查嚴控違建專項整治的動員會。

    “(查控違建)第一責任人是各區書記,第二責任人是各區區長。”陳建華稱,針對違建,第一步要控,第二步要拆,7月15日前搞清楚違建存量,第三要落實責任人主體責任,“這個事情,書記不抓誰來抓?誰也抓不動。”

    他稱,查控違建不是哪一家的事,各級各部門都有責任,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敢于擔當。“白云區的實踐證明,有一批干部在這里栽了跟頭,包括區、鎮和村干部都出了一些問題。這些教訓是極其深刻的,所以在責任追究上要動真格、不留情。”

    他指示,市、區、鎮街都要有一個督察隊,并向重點區域傾斜,一級抓一級,注重成效。“這次我們嚴查嚴控違法建設,要看到既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我們要做好打硬仗的充分準備,堅定信心、下定決心、排除干擾、全力以赴打贏這場戰役。”

    采寫:南都記者 裘萍

    實習生 郭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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