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瓊海市部分農民無地可耕,身邊高樓聳立之地,曾是世代耕作的農田。
瓊海,位于海南東部的一座小城,一場廉政風暴已然來臨。
5月18日,據海南省紀委網站消息,海南省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允彥,瓊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陳大釗,瓊海市副市長邢遠飛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次日,該網站再次發布消息,瓊海市委原副書記陳列雄在擔任瓊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土地出讓變性、征地拆遷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已涉嫌犯罪。經省紀委審議,決定給予陳列雄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前的3月31日,海南省紀委已通報,陳列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至此,4名瓊海市一級官員在短時間內集中落馬。
澎湃新聞調查發現,上述4名瓊海市一級官員的交集,發端于2003年后,集中于2007至2011年間。
他們之間無法繞開的“共通點”是土地征收、土地出讓變性并涉及耕地保護。
真假“基本農田”
瓊海市,嘉積鎮。
龍壽洋萬畝田野公園以西,跨過興海南路,一整片低矮田野之中,十幾棟高樓拔地而起。
該處樓盤于2013年10月在此開盤,一期占地面積超13公頃。樓盤后的鐵路海南東環線3年前已通車,時有從瓊海火車站開出的動車,呼嘯而過。
該樓盤最深處,幾棟尾樓仍在施工中。瓊海市嘉積鎮橋頭村委會長坡村民小組的王會吉在此務工。
本是農民的王會吉,如今已無地可耕,只好出來打工。他身邊高樓聳立之地,曾是他和同村人世代耕作的農田。
同村村民陳輝新向澎湃新聞記者回憶,2012年12月27日,早起下田插秧的他目睹大批警車開至,村民被攔到路邊禁止下田,眼看著自家地里開進了挖掘機,剛插好的秧苗瞬間傾覆于沙土之下。
土地填埋在當天就完成了大半。
長坡村村民后來才知道,早在2008年9月12日,瓊海市政府就已向海南省政府遞交了《關于2008年第一批次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有關問題的請示》(海府[2008]72號,下文簡稱“72號文件”),申請征收、轉用嘉積城區東環鐵路沿線規劃范圍內部分集體土地。這其中,就包括長坡村民小組的農用地。
2008年12月4日,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印發《關于瓊海市2008年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手續的批復》(瓊土環資耕字[2008]91號,下文簡稱“91號文件”),同意將72號文件中提及的農用地轉為非農建設用地。
根據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占用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須經國務院批準。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吊詭之處在于,長坡村民小組村民所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其農用地等級注明為“基本農田”。而在72號文件中,第三條明列,“該批次用地占用的33.4657公頃耕地屬非基本農田”。
新舊基本農田保護標志
嘉積鎮的征地工作順利推進。
2009年8月17日,中共瓊海市委辦公室、瓊海市人民政府 聯合下發《嘉積鎮征地工作方案》。其時,陳列雄是瓊海市委副書記兼任常務副市長。
嘉積鎮的征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時任瓊海市委常委、嘉積鎮黨委書記的陳大釗擔任,時任瓊海市副市長的朱允彥是副組長之一。小組成員中還包括當時的國土環境資源局局長李遠勝和副局長戴國川。
征地項目涉及嘉積鎮文坡、勇敢、橋頭等12個村委會的62個村(居)民小組,區域覆蓋萬河泉中路、南路部分地區,金海北路儲備地,火車站出口、站址及周邊省級儲備地、白石嶺道路等。
2014年底,橋頭村民委員會長坡村民小組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瓊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行為違法,結果敗訴。
判決書稱:“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二條、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耕地是否屬于基本農田或基本農田保護區,應該由縣級人民政府設立保護標志,予以公告,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檔案,而不是由農業部門在上進行標注。”
澎湃新聞查閱《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發現,第十一條中還有后文,即建立檔案后,“并抄送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者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保護區的保護標志”。
長坡村民小組隨后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5年5月26日下午,原被告進行法院調解。審判員向瓊海市政府委托代理人出示了村民楊勇霞于2009年9月所拍攝的一段視頻,證明當時在某地塊上立有“加積辦事處基本農田保護區”標志牌(加積即嘉積,兩字在描述此地名時通用)。
當時,瓊海市政府委托代理人對此材料表示沒有異議。
楊勇霞告訴澎湃新聞,拍攝視頻后不久,“加積辦事處基本農田保護區”標志牌就在某個夜里被砸倒。在其原址及附近,至今難覓該標志牌蹤跡。
2006年,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18億畝耕地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紅線。2013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再次強調,要確保糧食安全,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
就在這7年之間,瓊海市嘉積鎮一塊應屬基本農田的耕地被開發成為房地產。
與此同時,另一個鎮的經濟作物種植林、荒地、坡地,卻被一塊塊界樁編號,納入了瓊海市基本農田保護區的檔案之中。
澎湃新聞記者走訪瓊海市陽江鎮時,在紅色村支部委員會辦公場所旁一片荒草叢生的坡地,見到了編號為QHIJ0179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界樁”,埋設時間為2013年8月。
紅色村是“紅色娘子軍”的故鄉,不遠處的“紅色娘子軍操練場”旁,另一個同類界樁埋設在有十幾年樹齡的檳榔樹林邊。
鄰村長尾村的一位陳姓村民很苦惱,他本來打算建個新房,地基都已打好,卻被禁止繼續,因為有一塊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界樁埋設在地基后面的坡上。他家地基旁相隔不到十米就是鄰居家的房屋,只不過2013年之前就已蓋好。
紅色村委會主任陳宗齋告訴澎湃新聞,這些界樁是鎮政府來的人來埋下的,“具體立了多少塊我也不知道,他們自己來立的,也不跟我們說。”
陳宗齋所見過的界樁就有十塊左右,分布區域“橫著的(方向),從這邊到那邊大概兩公里都有;豎著的要超過兩公里”。
陽江鎮政府值班人員則表示對此情況不甚清楚。
征地拆遷亂象
征地程序也未盡合規。
在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印發91號文件之前,2008年9月2日,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就已向橋頭村委會包括長坡在內的五個村民小組下發征地告知書,并注明“擬征收土地的用途為瓊海J008011 號地塊用地”。
此外,91號文件明文批復:“自本用地批準文件下發之日起,兩年內未實施征收土地補償安置的,本批準文件自動失效。”
然而,將近3年后,直到2011年8月19日,時任瓊海市國土資源環境管理局局長李遠勝才與長坡村民小組六名村民簽訂了《征(收)土地協議書》。
長坡村民小組十幾名村民向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對這份協議都不知情。“2012年底他們來填土之前,我們才聽說政府要征地,每畝地給3.3萬元(補償費)。我們一聽都不愿意。”村民陳小姐說。
2011年12月,J008011號地塊使用權掛牌出讓,瓊海鴻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競拍成功,成交價每畝地約80萬元人民幣。
長坡村民小組訴瓊海市人民政府一案的原告代理律師李清理向澎湃新聞出示了一份司法鑒定意見書。意見書結論顯示,《瓊海J008011 號地塊土地權屬、面積確認表》上,長坡村民小組的王姓確認人名下指紋不是本人所留。
李清理表示,他最近還受大禮村民委員會的四個村民小組的委托,準備另案再起訴瓊海市人民政府,因為大禮村的“就業留用地”,也在多數村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低價賣光。
這片共計45266.2平方米(約68畝)的土地是大禮村在1993年被征收了一千畝土地之后,瓊海市政府統籌安排用于發展產業,解決被征地農民就業的。直到2005年11月24日,大禮村委會的八個村民小組才拿到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從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檔案室調出的復印件看,證書包括兩份,編號分別為海國用(2005)第1324號(下文簡稱“1324號”)和海國用(2005)第1325號(下文簡稱“1325號”)。
澎湃新聞注意到,這兩份《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都沒有瓊海市人民政府的公章,也沒有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的公章。
不久后的2005年12月22日,大禮村委會與一個名叫王鵬的人簽訂了一份《土方工程投資施工合同》。1325號土地被分為兩部分,其中約三分之一(10148平方米)由王鵬負責填埋,剩余約三分之二則被“劃撥”給王鵬以“充抵(填埋)工程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需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此外,出讓地要交土地出讓金,劃撥則不需要。
又一個月后,另一塊土地1324號以5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王鵬,和上述被大禮村委會“劃撥”的地一起,變更登記為海國用(2006)第0115號。這份證書上也沒有瓊海市人民政府和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的公章,同時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由此,王鵬僅通過50萬元和對10148平方米土地的施工,就拿到了兩張《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名下共計35114.2平方米的土地。
就這些土地的轉讓問題,大禮村委會還提交了一份申請報告,盡管抬頭為“市政府、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同意批復及公章卻來自于嘉積鎮人民政府,批復時間亦為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之后。
其時,嘉積鎮黨委書記即是陳大釗。
2008年8月20日,此前由王鵬施工填埋的10148平方米土地,被大禮村委會出讓至海南大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作為城鎮住宅用地。
至此,大禮村全部就業留用地均被出讓,出讓價總計506.66萬元,均價每平方米不足人民幣112元。
大禮村村民黎傳亮自2008年起上訪至今。其向澎湃新聞提供了2012年瓊海市政府向海南省信訪局的復函復印件。
根據該文件,瓊海市人民政府回復海南省信訪局稱,海國用(2005)第1325號土地登記過程合法,海國用(2006)第0115號土地登記手續齊備,程序合法,“不存在所謂的侵犯村民合法權益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陳列雄時任瓊海市委副書記,朱允彥、陳大釗其時則擔任瓊海市副市長。
此外,嘉積鎮勇敢村委會山塘一村、山塘二村2009年依《嘉積鎮征地工作方案》被征土地,每畝獲16平方米建設用地(即留用地)補償。在2014年嘉積鎮人民政府《關于勇敢村委會山塘一村、山塘二村反映問題的回復》中,這部分用地“征地補償協議書約定下一次征收土地補償時等面積扣除”。
而依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辦法的通知》,“國有土地性質的留用地應當根據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確定的土地用途、規劃條件等,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開發利用。”
另據瓊海市嘉積鎮文坡、勇敢、大禮等村委會多名村民反映,在他們經歷的征地和拆遷工作中,《征(收)土地協議書》多為村委會干部代簽,亦從未見到過補償協議文件,通常只有村委會干部通知土地補償價格,村民的知情權難以保障。
多名瓊海沾“土”官員已被查
出事前,陳列雄一直順風順水。
據海南史志網記載,1997年10月,陳列雄被授予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稱號,為瓊海獲此殊榮第一人。此外,其還是瓊海至今唯一被授予“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的個人,時間為1996年。彼時,陳列雄任瓊海市溫泉鎮委書記、鎮長。
一名瓊海市基層干部稱,“陳列雄在溫泉的時候還是做了不少好事的”,白石嶺旅游區即為其一手開發。
而一位與陳列雄共事多年的退休干部則表示,陳為人熱情、大氣、肯幫人,做事敢做敢當。“如果有任務,說這個事你來解決,那他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要把這個事解決了。他絕對不會把矛盾上交。”
至于陳列雄被查處一事,該退休干部表示“常在河邊走,不可能不濕鞋”。
除陳列雄、邢遠飛、朱允彥和陳大釗,瓊海市與國土環境資源管理相關的官員,“出事”率極高。
2011年11月,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原局長李遠勝因土地征用問題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2013年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
2012年3月,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原副局長楊慶洪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事涉土地變性及促成土地買賣交易等。
2012年4月,瓊海市原副市長王暉雅因在征地過程中受賄40萬元接受審判。
2012年9月,時任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副局長戴國川跳樓自殺。其生前分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股,并協助分管土地執法監察工作。戴在遺書中寫道:“一直身體不好,工作壓力大,不想活了。”
2013年9月,時任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局長王國升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罪被逮捕。
2015年5月,瓊海國土環境資源局副局長陳武涉受賄犯罪被逮捕。
……
2014年,瓊海市委書記符宣朝在《求是》雜志發表文章稱,瓊海市堅持“不砍樹、不占田、不拆房,就地城鎮化”的發展理念,著力打造田園城市,構建幸福瓊海。
如今,作為瓊海市“兩路一景”工程成果的景觀大道萬河泉路,寬闊平坦,林立兩旁。而路邊林的深處,瓊海市紅星居委會龍尾居民小組的村民,和他們的狗、雞、鴨,共同生活在木頭、鐵板、塑料布搭起的簡陋棚屋中。
他們祖祖輩輩安置在萬河泉畔的房屋,為了這條路的建設,在2007年被拆遷。
距此不到一公里,“田園城市,幸福瓊海”的大型拱形花雕,正豎立在瓊海市萬河泉音樂噴泉廣場上。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