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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電視臺
廣東韶關嫌犯越獄30小時被抓 藏身處離監獄500米關閉自動播放相關專輯 推薦視頻: 收起視頻正在播放
越獄犯落網圖
南都訊 記者霍瑤據新華社消息,昨日上午,2014年廣東北江監獄越獄案由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在北江監獄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李孟軍、吳常貴、藍劍、周余涉嫌組織越獄罪。而由于涉及到國家秘密,該案并未公開審理。
2014年11月1日,韶關北江監獄兩名犯人爬圍墻逃脫,其中李孟軍越獄成功,吳常貴被電網擊倒。2日,經武警、公安、獄警的合力圍捕,李孟軍于當天14時23分在北江監獄高墻外直線100米距離的一處荒廢廠區外被抓獲。
本月4日,南都記者接到李孟軍姐姐的信息,她告訴記者,本月9日李孟軍案將開庭審理,但是自己要求旁聽卻被拒絕。記者隨后聯系了省監獄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司法部、國家保密局的聯合文件規定,涉及監獄安全設施等情況屬于國家秘密,應不公開審理。
記者隨后查閱相關公開報道,發現越獄案件涉及到越獄過程基本都不公開審理。如2010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中院對殺害獄警后越獄的3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公開審理,但是對于其中的越獄方式采取不公開審理,該法院工作人員介紹,之所以這樣安排,主要原因是在不公開審理的內容中,會涉及監獄內部構造、內部管理制度、內部設施等多項保密內容。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及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法院不公開審理,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與審理該案無關的法院工作人員和被告人的近親屬都不得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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