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7月18日電 (記者 邢利宇 石龍洪)臺灣高雄氣爆事件將屆滿一周年之際,高雄市政府、李長榮化學工業公司、華運倉儲公司17日簽署三方協議,為每位罹難者賠償1200萬元新臺幣。
這筆賠償金由榮化先墊付,最遲分4年支付,未來視法院判決結果三方再行分攤。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17日的三方協議決議由榮化代表出面與32名罹難者家屬進行和解工作。這項協議結果并不代表榮化承認全案最大的過失比例責任。高雄市政府表示,市府日后會依法院判決的過失比例連帶利息償還。
據悉,加上之前氣爆善款發給罹難者家屬每人820萬元,每名罹難者獲賠償金額將逾2000萬元。
高雄氣爆自救會長陳冠榮表示,罹難者包括30個家庭32人,其中30人都接受這項協議,尚未接受的兩名罹難者家屬一人是希望賠償金額再加一點,另一名罹難者的父親則是情緒問題始終不愿談賠償。罹難者家屬大多表示,“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此外,高雄氣爆事件愛心捐款專戶共收到45億6295萬余元,高雄市政府表示在善款管理會的監督下,將依照“生活扶助與照顧”、“災區救助與振興”及“求償救助計劃”三大面向核定45項計劃,針對受災民眾在死亡慰問、醫療照顧、子女教育、財產損失、房屋修繕等項目發放相關慰助。
針對輕重傷者及民眾屋損、營損等財產損失,高雄市政府已提出代位求償計劃,目前已審議通過3506件,預計9月底前正式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高雄氣爆事件發生在2014年7月31日23時至8月1日凌晨間,高雄市前鎮區與苓雅區多處石化氣爆炸,先后造成32人死亡、308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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