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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檢:江西病死豬事件共查處瀆職犯罪12人

    中新網8月5日電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肖瑋今日介紹,江西宜春在2014年高安“12·27”病死豬事件中,共查處畜牧水產局、商務局相關人員瀆職犯罪12人及相關聯犯罪6人。

    央視去年曾播出報道《追蹤病死豬》稱,“記者在江西高安跟蹤調查一年,發現當地不少病死豬被豬販子長期收購,有些病死豬甚至攜帶A類烈性傳染病口蹄疫。某屠宰場老板介紹,他們的病死豬肉銷往廣東、湖南、重慶、河南、安徽、江蘇、山東等7省市,年銷售2000多萬元。”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加強食品安全司法保護的有關情況

    肖瑋介紹,依法嚴肅查辦和積極預防食品安全領域的職務犯罪。保障食品安全,關鍵在于建立覆蓋生產、流通、消費等各環節的最嚴格的監管制度。

    近年來,檢察機關依法嚴肅查辦涉及食品生產、流通、銷售等各個監管環節的職務犯罪,及時介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調查,加強與食品藥品監管、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紀檢監察等執法執紀部門及公安、法院等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暢通案件線索受理、移送渠道,依法查處事件背后的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堅決查辦群眾反映強烈的“保護傘”。

    肖瑋指出,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食品安全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05件486人,瀆職犯罪案件429件652人。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把打擊食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作為工作重點。

    肖瑋明確表示,江西、陜西等地集中開展查辦食品監管領域瀆職犯罪專項活動,取得良好的執法辦案效果。如江西宜春在2014年高安“12·27”病死豬事件中,共查處畜牧水產局、商務局相關人員瀆職犯罪12人及相關聯犯罪6人。

    同時,檢察機關進一步強化預防職務犯罪,結合查辦案件情況,認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領域職務犯罪的發案原因和發展趨勢,深入查找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監管、完善制度的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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