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記者張釗廣州市黃埔區中醫院原院長賈某生被抓時,公文包里只有4樣東西:各酒樓的牙簽、訂房卡片、設備商的名片和醫院的設備采購計劃表。近日,賈某生因犯受賄罪被黃埔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沒收財產11萬元。此前,該醫院的原副院長、放射科原主任也因有受賄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
公開招投標實為“私人訂制”
賈某生生于1960年,1983年從第一軍醫大學畢業,2012年被提拔為黃埔中醫院院長。
從2013年開始,賈某生開始頻繁地會見醫療設備供應商,在談下一個個項目的同時,也收取了一筆筆回扣。一年多的時間里,在醫院采購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麻醉機等醫療設備的過程中,賈某生為多個設備供應商提供便利,幫助他們獲得供貨合同,自己也多次收取“好處費”共計106 .3萬元。有時甚至在沒有核實供應商身份信息是真是假的情況下,就與對方簽署了合同。
由于醫療設備的專業性很強,所以招標采購主要采取代理銷售制,銷售渠道短而窄,壟斷性也強,采購、定價環節存在著很大的可操作空間。部分供應商向賈某生承諾10%-20%的高額回扣,要求院方按照供應商提供的技術參數提前設置采購標準,開辟一條“私人訂制”通道。
然后供應商再從中獲悉采購預算價格,用十分接近采購預算的價格,在無競爭條件下順利中標。表面上為公開招投標,暗地里卻在招投標前已基本確定好需要采購的設備品牌及型號,暗度陳倉地將公開招投標的實質架空,完成賈某生與設備供應商之間的利益同盟。
賈某生敢于收取高額回扣,是因為其在醫院大權獨攬,主持全面工作,對醫藥、器械的采購有管理權和支配權。他在多個場合流露出霸道和強硬的姿態,甚至私底下接觸設備供應商的過程中,也多次直白放話,直言中醫院他說了算,以后有什么生意直接找他談就行。
副院長受賄68萬元還房貸
賈某生并不是黃埔中醫院唯一落馬的領導,在他之前,原副院長劉某堅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黃埔法院查明,2005-2014年期間,劉某堅利用職務便利,在藥品采購、基建維修、后勤服務等業務往來及合同簽訂過程中,先后收受6人賄送的好處費共計現金68萬元。據一名行賄人回憶,他向劉某堅送了15萬元“好處費“后,自己所代理的中藥顆粒,在黃埔中醫院的銷量明顯提升。據劉某堅供述,所收的68萬元好處費全部用來還房貸。
在黃埔區中醫院系列案中被追究刑責的,還有該院放射科原主任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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