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 周秋敏)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清理規范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明年6月底前,廣東省將清理規范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方案》提出,行業協會商會類中介服務機構一律與審批部門脫鉤,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或任職。若政府機關離退休人員在中介服務機構任職,不得領取報酬。
行政審批事項不得轉為中介服務
《方案》明確,清理規范的中介服務范圍包括省政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時,要求申請人委托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機構(以下統稱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有償服務,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咨詢、試驗等。
除法律、政府規章規定的中介服務事項外,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審批部門能夠通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解決以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一律不得設定中介服務?,F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轉為中介服務。
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
此外,《方案》還規定,各部門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或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進一步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嚴禁通過限額管理控制中介服務機構數量,各部門現有的限額管理規定一律取消。
同時,行業協會商會類中介服務機構一律與審批部門脫鉤,平等參與中介服務市場競爭。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政府機關離退休人員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且不得領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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