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入戶不再與計生證明等掛鉤,但社會撫養費仍需繳納,也就是說廣東超生的孩子,可以先上戶,再交“罰款”。這筆“罰款”的金額往往巨大,多達數十萬元。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繳納情況到底如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的,計生部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如果對征收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南都記者梳理今年以來全省公布的與社會撫養費繳納相關的案件,包括執行案件171個、行政訴訟案件7個,發現“罰款”雖然不少,但是政府難以拿到這筆錢。即使上了法庭,也難執行。截至目前,只有1成案例已被成功執行,政府拿到了錢。
在廣東,分紅是鉗制村民計生的一個殺手锏。超生是否影響村民股份分紅資質,也是引起糾紛的熱點。在廣州一個法院判例中,一名村民因超生了一個孩子,導致全家被取消分紅,他今年告贏了村集體,恢復了他第一個孩子的分紅權利。
執行難
即使訴訟也難拿到“罰款”
正在、正待執行:79個
已成功執行:19個
未成功執行:73個
今年以來全省公布的社會撫養費強制執行案件中,未成功執行的超過4成,已經明確成功執行的,只占約1成。未成功執行的原因非常多樣,最常見的是由于當事人沒有財產,法院只得終結執行程序。有些當事人的銀行賬戶中雖然有存款,但并不足以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甚至長期外出,給法院強制執行帶來很大困難。
法院如何開展執行工作的?廣東實德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亞飛介紹,法院會通過發函給國土、房管、四大銀行等,查詢了解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如果有房屋、存款等的,就會查封房屋、凍結存款,催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如果被執行人有工作單位,法院會直接發函至工作單位,要求截留工資收入。
“拒絕履行的,法院可能會直接劃扣其存款,或拍賣其名下房產。”王亞飛說,目前的法規加大了執行的力度,如果當事人躲避執行,其信息會在網上公開,到時想要出境,或是搭高鐵、飛機,統統會被限制。
差價大
“超生罰款”金額天壤之別
10000元以下:1個
10000-100000元:45個
100000-200000元:34個
200000元以上:7個
未寫明具體金額:84個
社會撫養費的繳納金額,大多是在1萬到20萬之間,但其間差距非常大,甚至同一個市里就有天壤之別。比如廣州市海珠區的馬某某,今年3月被強制執行了社會撫養費,總金額為42236元。同在廣州市海珠區的肖某某與陳某某夫婦,今年2月被法院強制執行了社會撫養費,總金額高達285190元。同市同區,兩者相差了24萬余元。
同在一個省,“罰款”也差別非常大,以韶關市新豐縣的張某某與鄧某某夫婦為例,今年5月被法院強制執行了社會撫養費,總共金額尚不足1萬元。
超生了,究竟要交多少社會撫養費?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金額的設定主要取決于兩大指標,包括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個人實際收入。拿城鎮居民舉例,如超生一個子女,要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
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稱:“3到6倍”的規定導致各地自由裁量權較大,各地具體執行中,可能會存在一些“操作”的空間。“可能有的區域統一按一定倍數征收,但有的地方,跟計生部門關系好點,就可以少交點。這么多年執行中存在著不完全公正的情況。”廣東省人大代表、廣州市黃埔區文沖社區居委會辦公室主任陸翠芬也認為,3到6倍彈性太大,易成為計生機關的自由裁量權,難以把控。
董玉整也透露,目前國家及廣東省層面均在根據新情況,對社會撫養費的征收進一步規范化。
爭議多
超生家庭一孩可享受分紅
配股以及分紅糾紛 7個
對征收社會撫養費有異議 4個
在廣東,分紅往往是“鉗制”村民計生的一個“抓手”。不少村都規定,一旦超生,分紅就沒有了。或者是不上環不結扎,分紅就被取消。
今年以來全省公布的與社會撫養費相關的行政案件中,有7個都是涉及村民的股東資格認證、配股以及分紅問題。村民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還能享受集體經濟的分紅嗎?“村委會是有權力作決定的。”據王亞飛了解,根據法律規定,村委會有權力通過所得分配,鼓勵村民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對于超生的村民,分配集體經濟組織收益時可以進行限制。
“在《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里,對超生人員有明確的處罰要求。”王亞飛說,超生人員在五年內,不能被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鄉鎮集體企業招工錄用,不得選為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和評為先進,七年內不得享受公費醫療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農村股份合作制分紅及其他集體福利。而“超生人員”,既包括超生的父母,也包括超生的子女。
這意味著,在收益較高的集體組織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村民會有高額損失。廣州市番禺區傍江西村的村民霍某,十幾年前超生了第二胎。按照傍西村的計劃生育條例,如果村民超生第二胎,超生孩子不能入戶,并取消全戶的福利待遇。但霍某和村委會簽訂了一份協議書,協議書里寫著,將霍某的超生子戶口暫時遷入村里60天,逾期不把戶口遷出,甘愿全戶受處罰,取消集體福利分配,作無戶口人員處理。
但2012年,霍某突然提出訴求,要求恢復自己和兩個孩子的集體經濟組織資格,并要求補發2010年、2011年度福利和股份分配款63600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監護人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霍某在協議中為兩個孩子所作的決定無效。由于霍某的第一個孩子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分紅資格馬上得到恢復。
但霍某和她超生的孩子,有資格享受分紅嗎?法院審理此案后認定,霍某簽下的協議并不違反法律規定,所以霍某的請求不予支持。而霍某的第二個孩子,作為傍江西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原本依法享有與其他成員同等的福利待遇,但由于屬于超生人員,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其股份分紅和福利待遇應當受到限制。按照霍某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每年的分配款金額,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后,她至今損失了約14萬元。
各地罰金
廣州
超生一孩,夫妻一人“罰款”或達20萬
越秀、天河、白云等多區以基數的4.5倍征收
廣州各區社會撫養費收多少?記者查詢發現,在能查到2015年征收標準的越秀區、海珠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花都區、蘿崗區,其征收標準大部分都以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而征收倍數多為4.5倍。按照這一標準來計算,廣州的夫妻如果超生一個孩子,夫妻一人的社會撫養費幾乎在20萬左右,當然,這并沒有將個人收入所占的因素計算在內。
以越秀區為例,其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7538元,如果按夫妻其中一人的征收額來算,超生一個子女,社會撫養費繳納的金額應為213921元,如果夫妻雙方戶口都在越秀區,雙方共計427842元。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也規定,除了按當地收入外,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不過,記者查詢發現,在廣州大部分區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中,并沒有對這一項作出說明。只有黃埔區明確規定,超出的部分按1.5倍來計算。
也有區以繳納時間來區分倍數,如白云區,一個月內繳清社會撫養費,倍數為3倍,而一般情況下為4.5倍。
按照天河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公布的《天河區歷年政策外生育(超生)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從2002年來,天河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夫妻雙方分別按天河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按4.5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2002年,天河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911元,而到了2014年則升至47877元,而夫妻一人超生一孩的社會撫養費也因此從76099.5元躥升到215446.5元,增加了2倍。
惠州
“罰款”多數只能收到首付30%
惠州惠城區城鎮戶口超生一個孩子“罰款”接近20萬元
超生一個孩子往往要面對天價“罰款”。惠州惠城區市民去年超生一個孩子,“罰款”已經達到197952元。不過由于征收難度大,很多都只收到30%。
昨日,惠州市衛計局宣教科科長張國鋒介紹,按照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相關規定,社會撫養費是按前一年該區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到6倍標準征收。一個家庭如果超生一個孩子,按照上一年當地收入標準的3倍收取,夫妻雙方就是6倍。
按照惠城區衛計局社會撫養費征收辦公室提供的數據,惠城區城鎮居民社會撫養費征收基數從2010年到2014年分別是21278、23565、26609、29965、32992元.。按照征收標準為基數的3倍,同時還要算夫妻雙方,合計就是6倍。那么惠城區城鎮居民夫妻雙方如果超生一個孩子,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數額從2010年開始到2014年就分別約是12.8萬元、14.1萬元、16萬元、18萬元、19.8萬元。如果超生二胎這個數字還將再翻倍。
10多萬元甚至接近20萬元的“罰款”真的都能征收到么?“社會撫養費數額比較大,所以政策也有通融,可以先繳納30%,之后的3年內繳納。”惠城區衛計局副局長戴湘濤介紹說。在繳納30%的社會撫養費后,超生的孩子就可以先上戶口。“很多家庭一下子拿不出來這么多錢,以人為本孩子上戶口讀書也重要,所以只要繳納了30%,都可以先上戶口。”
惠城區衛計局社會撫養費征收辦公室劉姓負責人表示,社會撫養費追不到的情況常常有,就算起訴到法院,法院受理的難度也很大,有很大部分都是繳納了首付30%之后,就沒有后續了。
雖然可以通過法院進行訴訟,并強制追繳,但是法院的強制執行也并不是全部都能追繳到。該劉姓負責人介紹說,“我們通過法院強制執行了100多例征繳社會撫養費的情況,只有不到60例征繳到。”很多困難家庭幾千塊都拿不出來,可是孩子還是要面臨上戶口讀書買醫保的現實問題。“總不能不去想辦法解決問題吧,既要孩子能上戶口,又要追繳撫養費,所以對于這些繳納了30%費用的家庭,現在是一個比較尷尬的問題,很多最后都不了了之。”
佛山
順德居民超生一個需繳30萬
2014年五區社會撫養費順德征收標準最高
佛山市從2015年8月10日起對全市小孩出生登記入戶政策進行調整。計生與入戶正式脫鉤。南都記者了解到,2014年佛山五區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高明區最低,順德最高,城鎮居民超生一個或需繳納約30萬元。
佛山市衛計局表示,征收標準是以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由各區政府確定當年轄區內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截至記者發稿,佛山五區都未公布2015年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南都記者梳理和比較了2014年五區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順德區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最高,城鎮居民超生一個需要繳納約30萬。其中,2014年禪城區如果城鎮居民超生一個,須繳納社會撫養費26.2萬元,農村居民需繳納21.3萬元;南海區城鎮居民繳納24.1萬元,農村居民為19.3萬元,順德區城鎮居民為29 .9萬元;高明區城鎮居民需繳納12萬元,農村居民為6萬元;三水區城鎮居民需繳納21.4萬元。不過佛山市衛計部門表示,如果無法一次性交清,可以申請在3年內分期繳納。
江門
社會撫養費最高逾56萬元
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計征倍數為6-9倍
不單是惠州,珠三角一些城市的“超生罰款”也不少。南都記者了解到,目前,江門市蓬江、江海、新會三區的城鄉社會撫養費繳納金額大多介于10萬—20萬元,計征倍數均為3-9倍(其中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計征倍數為6-9倍)。其中蓬江區的征收標準最高,最低征收金額為6.7萬元,而最高征收金額則高達56萬元。
根據蓬江區目前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城鎮居民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基數為31263.9元,農村居民社會撫養費征收基數為16844.8元,計征倍數則根據不同征收界限設定為3-9倍不等。其中,超生一個子女的城鎮和農村居民雙方的征收金額最高分別達375166.8元和202137.6元。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計征倍數最高,為6 - 9倍,征收金額最高達到562750 .2元。
江海區的征收標準稍低于蓬江區標準,超生一個子女的最高征收金額為169140元,非婚生育一個子女最高征收為56380元,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一個子女的,最高征收253710元。
南都記者 曾育軍 羅韻姿 田海燕(佛山、惠州、江門地區讀者詳見AⅡ讀本)
統籌:南都記者 薛冰妮
采寫:南都記者 尚黎陽 陽光霞 李鵬 曾育軍 羅韻姿 田海燕
實習生 武琳悅 鄒可 謝媛媛(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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