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兇者攜刀進法院
9月9日上午,在湖北省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案件當事人胡慶剛持刀刺傷四名法官,隨后被抓獲。央視曝光了行兇者進入法院并行兇的監控視頻。
十堰中院在接受央視采訪時,還回答了外界頗為關心的一個問題:法院一樓有安檢系統,行兇者如何能夠攜刀進如法院?
為何未過安檢?
綜合監控視頻和媒體報道,當天胡慶剛趕到法院來領取二審判決書,經法院值班法警聯系,胡慶剛案主審法官劉坦(女)下樓。
在劉坦的引導下胡慶剛進入法院,并乘電梯到六樓,進了一間辦公室,二十分鐘后便發生了血案。
為何胡慶剛能夠不經安檢就就進入法院,從而將刀具帶入法院呢?據楚天都市報報道,胡慶剛當時是用報紙將刀包住,帶進辦公樓。
接受央視采訪時,十堰中院宣傳處處長瞿萬勇解釋了為何胡慶剛沒有進行安檢:法院對于安檢的規定是,如果當事人是來信訪或開庭,必須要過安檢通道才能進入法院大樓;如果不是來信訪或者開庭的當事人,是不是必須經過安檢,則由主審法官根據案件情況和當事人情況進行風險評估決定。
胡慶剛從仲裁、一審、二審的整個過程,“表現比較平穩,沒有什么過激言行出現”。
一法官身中七刀失血三分之二
十堰中院通報稱,9月9日,十堰中院民三庭法官劉坦、鄭飛在依法給已經審結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的上訴人胡慶剛送達勞務糾紛案件判決書并予答疑時,胡慶剛突然持刀刺傷法官劉坦、鄭飛,法官劉占省、胡韌先后上前制止時也被刺傷。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劉光遠說,胡慶剛不服判決和劉坦發生爭執,持續了十幾分鐘,然后掏出水果刀,朝劉坦兩側胸部各捅一刀。隨后,同在一個辦公室的鄭飛法官上前奪刀時,兩根肋骨被捅傷,肺部和心包也被捅傷。
劉坦是一名十個月大嬰兒的母親,胸部受了貫通傷,無法再給孩子喂奶了。在醫院接受央視采訪時稱,“他(胡慶剛)沒有情緒激動,我沒有情緒激動,我們交流都是很平和的。”
行兇后,胡慶剛從樓梯逃跑,因為不熟悉大樓結構,被困在樓內,隨后被趕到的民警與法院法警聯手抓獲。
四名法官中鄭飛受傷最重,身重7刀,失血量占到整體血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經過七個小時手術才脫離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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