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團伙組織偷渡人數為省內歷年來最多,非法獲利數千萬元
通過騙領簽證、偽造簽證,恩平人岑某等13人,2007年以來非法組織459人偷越國境(其中318人偷渡成功),從中獲利約千萬元人民幣和近500萬美元。近日,江門中院對兩宗團伙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進行宣判,13人分別獲刑十三年六個月至緩刑不等。據了解,這兩宗案件是目前全省組織偷渡人數最多的案件。
■新快報記者 李紅云 通訊員 朱翠娟
●罕見
兩案組織偷渡人數全省最多
恩平市君堂鎮新塘村村民阿朝聽說到國外打工很賺錢,便開始到處找尋出國門路。2012年11月,他通過同村兄弟的幫助,輾轉聯系上了“蛇頭”,花費了10多萬元,以辦理旅游簽證的方式成功偷渡到巴西打工。和阿朝一樣想出國打“洋工”的人有很多,于是便有人做起了幫助他人偷越國境的犯罪活動。
江門中院主審法官介紹,盡管這些年來江門市公民非法偷渡類案件屈指可數,但近期宣判的兩宗案件,非法偷渡的人員卻達到近500人,成功出境的人員就有318人,是目前廣東全省組織偷渡人數最多的案件。從偵查情況看,這兩宗案件組織嚴密,分工明確,非法出境成功率很高,是這些年來罕見的。
第一宗
兩年非法組織228人偷渡,169人成功出境
江門中院審理查明,從2012年開始,臺山人趙某、譚某糾集容某、蘇某二人,與境外的朱某(另案處理)等人合作,通過辦理俄羅斯或者古巴旅游簽證的方式,組織他人偷渡到巴西、古巴等國家,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其間,容某、蘇某等人主要負責接收偷渡人員的護照、證件等資料,辦理第三國的虛假旅游簽證,組織、帶領、指引偷渡人員前往國內出境口岸,并傳授應對出境邊檢問話技巧等等。
趙某、譚某則負責和朱某保持聯系,與其共同把握組織、指揮、實施偷渡活動的整個過程,并在偷渡人員成功到達目的地后,及時收取偷渡費用每人10萬至10.3萬元人民幣。
另外,2012年10月以來,趙某、譚某等人又與鄭某合作,組織他人偷渡至哥斯達黎加和巴拿馬兩國。他們通過幫客人辦理韓國簽證,出境到韓國后,從韓國前往哥斯達黎加,如果要去巴拿馬,再在哥斯達黎加辦手續去巴拿馬,成功后分別收取偷渡人員每人1.8萬和2.1萬美元。
經審查,趙某、譚某糾集容某、蘇某等先后共組織了來自臺山、恩平、開平、廣州等地共144人偷渡到巴西、古巴等國家打工,其中有99人偷渡成功,非法獲利千萬元左右。而與鄭某等成員又互相合作,伙同其他犯罪團伙組織了84人偷渡到哥斯達黎加和巴拿馬,有70人偷渡成功,非法獲利近150萬美元。
江門中院審理認為,趙某、譚某等9人先后幫助多人偷渡到其他國家,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在團伙犯罪中,趙某與譚某一起共同負責聯絡國外、國內的組織者,糾集、指揮、安排偷渡活動的具體工作,并指揮、安排偷渡的具體事項,在該團伙中起主要作用,屬主犯。因此判處趙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60萬元;判處譚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半,并處罰金50萬元。其余7名成員按照犯罪情節的輕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半至緩刑不等,并處罰金8萬到30萬元不等。
●困局
刑法打擊力度大實則量刑輕
除了高利潤,“量刑輕力度小”也使得偷渡組織者有恃無恐。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相關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可以說,刑法對偷渡犯罪的打擊力度并不輕,但在司法審判實踐中,法檢機關認為該類案件的社會危害性小,基本都采取了從輕原則。而江門中院宣判的這兩宗案件,由于其組織人數之多,在量刑上歸于‘特別嚴重情節’,所以給了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江門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另據了解,2013年新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逮捕條件更加嚴格,司法實踐趨于慎重。刑法規定,偷越國(邊)境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部門認為具備“偷越國(邊)境三次以上”“拉攏引誘他人一起偷越國(邊)境的”“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勾結境外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的”等情節的,應該予以逮捕。“但目前對偷渡人員的打擊力度明顯不足。”
珠海邊防支隊法制科科長林瑩稱,以珠海為例,偷渡人員除曾經有過故意犯罪外,檢察機關幾乎均不予逮捕。根據以往案例特點,若對偷渡客不予逮捕,其再次偷渡的可能性將大幅提高。在上述刑法規定情況下,辦案部門目前只能對偷渡人員采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而偷渡人員流動性大,這也導致部分偷渡人員在取保候審后不依法履行取保候審的義務,多次出現脫案、不到案等現象,這不僅增加了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的辦案成本,也給審判工作帶來被動,浪費司法資源。
據近年統計數據顯示,珠海邊防支隊查獲的偷渡團伙中,組織者(幕后老板)大多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運送者最重被判處兩年、最輕被處以六個月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并大多適用緩刑,起不到震懾作用。而對偷渡客來說,目前法律規定,對偷渡人員一年內首次偷渡處以500元以下罰款或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一年內兩次或多次的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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