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委書記用75萬元公款息事寧人,牽出與前任大搞權力“二人轉”貪腐案。
一場飯局牽出的系列腐敗案
2014年7月底,一封舉報信寄到了韶關市紀委,反映樂昌市沙坪鎮黨委書記彭仁學涉嫌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用公款賠償因應酬致死的副鎮長的問題。同年8月1日,彭仁學被韶關市紀委立案調查。孰料,一場飯局引發的調查還牽出了彭仁學的前任朱普昌,在朱普昌任樂昌市沙坪鎮鎮委書記、彭仁學任鎮長期間,采取虛構工程項目、虛報飯堂餐費、發“空餉”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320多萬元。此外,二人還在工程發包、工程款結算等方面進行權錢交易。最新一期的《廣東黨風》披露了彭仁學等人違紀違法的事實。
2014年2月20日下午下班后,由彭仁學帶領的沙坪鎮黨政班子成員和相關人員一行10人,來到鎮上的“明裕餐館”聚餐。這場飯局雖然召集人是身為鎮黨委書記的彭仁學,但埋單的人卻是這家餐館的老板謝某明。分管國土、招商引資等工作的樂昌沙坪鎮副鎮長黃某賓也被邀一同前往,其間黃某賓喝了少許酒。21日凌晨,黃某賓突然發病,后經搶救無效死亡。之后鑒定結果證明黃某賓是突發心肌梗塞致死。
事件發生后,黃某賓的眾多親屬從湖南老家來到沙坪鎮政府,要求賠償。為避免事態擴大影響仕途,彭仁學大筆一揮,批出75萬元的公款用以息事寧人。
75萬元是老百姓的納稅錢,怎么能就這樣花掉了呢?一紙舉報寄到了紀檢監察機關。這一查,還牽出了彭仁學前任鎮委書記朱普昌及徐某州等更多老板。
虛構工程套財政資金
320萬充值“小金庫”
75萬元巨款被當作補償款入了私人賬戶,這明顯是不符合正常的財經管理規定的,然而,彭仁學自有他的辦法。
經查,在彭仁學授意下,沙坪鎮政府以個體老板謝某明的名義與黃某賓的家屬簽訂協議書,而后彭仁學指使出納黃某將鎮財政資金75萬元轉入謝某明個人賬戶,然后從謝某明賬戶分兩次轉賬支付給黃某賓家屬。
為使鎮政府支付的補償款在鎮財政所報賬平賬,2014年3月間,彭仁學指使出納黃某虛構了“八寶山水庫至沙坪冰災水管搶修工程”和“沙坪鎮殘次林改造和鄉村公路綠化帶工程”兩項工程的合同、工程預算、工程結算驗收單等文書,兩項工程承包價和結算價分別定為45萬元和30萬元,并經部分黨政班子成員以驗收人身份簽名確認后,到樂昌市地稅局開具了兩張支付工程款發票。就這樣,75萬元補償款變成政府工程款成功沖賬。
隨著調查的深入,還發現彭仁學套取資金的行為不止這一次,甚至形成了數目不菲的“小金庫”。從這個“小金庫”又牽出了另一個嚴重違紀違法的領導干部——彭仁學的前任鎮委書記、時任樂昌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朱普昌。
據査,在朱普昌任鎮委書記、彭仁學任鎮長期間,沙坪鎮采取虛構工程項目、虛報飯堂餐費、發放“空餉”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320多萬元(含前述75萬元)。這些公款有的以集資款的名義存入鎮財政所,有的以現金方式由出納保管,有的存放在私營企業主的個人賬戶,形成“小金庫”,供朱、彭二人隨心使用。
書記鎮長權力“二人轉”
私設小金庫最終被雙開
據查,2010年至2014年,朱普昌利用其任沙坪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之便,在負責該鎮建設工程發包、工程款結算等過程中,收受多名承建商賄賂共48.4萬元:彭仁學利用其先后任沙坪鎮鎮長、書記的職務之便,收受承建商賄賂款共26.8萬元。可以說,鎮政府主持的工程建設項目,沒有朱、彭不插手干預的,每一宗項目建設都要“雁過拔毛”。
更為猖狂的是,朱普昌在即將離任沙坪鎮委書記時,竟直接授意彭仁學先后從公款中提取30萬元供自己使用,其中,2013年12月中旬,朱普昌即將離任,彭仁學從“小金庫”提出15萬元送給朱普昌,作為朱在沙坪鎮任職的“辛苦費”。作為回報,朱普昌離任后,幫助彭仁學順利接任鎮委書記。
最終,彭、朱二人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廣州日報 湯南 林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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