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隴縣公安局刑事復議決定書事發2個多月后,四川儀隴縣的簡菊容仍堅持認為,12歲的女兒裸死蓄水池,是他殺而非溺亡。
6月30日下午,在儀隴縣石佛鄉一蓄水池內,當地村民發現一具女尸,死者系一小學六年級學生阿玲(化名),被發現時身上僅剩一件上身內衣。
儀隴縣公安局經過調查后得出結論:死者系溺水身亡,不予立案。9月17日,簡菊容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尸檢時法醫告訴她,孩子的處女膜破裂,胃里僅有不到200毫升的汲水。她認為,女兒生前可能受到性侵。
簡菊容介紹,她是石佛鄉繼紅村村民,與丈夫常年在外面打工,留下女兒阿玲由奶奶照看;阿玲在石佛鄉小學讀書,平日寄宿在學校,周末放假才回家。
儀隴縣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
6月27日,阿玲從家里返回學校考試,一直未歸。29日晚孩子的父親打電話回家詢問孩子的情況,讓奶奶打電話問班主任老師,次日老師告知阿玲當天下午就已經離校,家人發覺不對勁,開始發動親朋好友尋找。
簡菊容說,直到6月30日下午,當地村民在一個蓄水池旁的一個背簍里,找到阿玲的書包和棉被,隨后在水池中發現了阿玲的遺體,“孩子身上僅剩一件小內衣,下身都沒穿衣服。”獲知消息后,簡菊容夫婦立即從廈門趕回儀隴。
簡菊容稱,經法醫鑒定,在孩子體內沒有檢測出有毒物,也沒有發現精液等性侵的痕跡,隨后公安機關認定無犯罪事實發生,是溺水身亡。澎湃新聞獲得的一份蓋有儀隴縣公安局公章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阿玲的體內和內褲上未檢測出人體精斑。
落款時間為8月13日、蓋有儀隴縣公安局公章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阿玲死亡一事,經審查,沒有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簡菊容稱,她和丈夫并不認同尸檢和警方不予立案的結果,“因為女兒被發現時確實是沒有穿衣服,法醫也跟我們說肚子里只有180到200毫升的水,而且處女膜破了,里面還有血,頭發和內衣上還沾有野草和果子”。隨后,簡菊容申請刑事復議。
9月7日,儀隴縣公安局再發《刑事復議決定書》,稱阿玲死亡一事,無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發生,決定維持原決定。
針對處女膜為何破裂等質疑,簡菊容告訴澎湃新聞,警方給出的解釋是:尸檢顯示,可能是之前的陳舊傷;被發現時下身裸露,是因為衣服是打撈尸體的時候由竹竿弄掉。不過,這一說法尚未得到當地警方的證實。
澎湃新聞分別致電儀隴縣公安局負責該案的兩名負責人,對方均未接受采訪。
簡菊容稱,已于9月9日向南充市公安局提起復核,截至澎湃新聞發稿復核結果還未公布,“說快的話要等一個月,慢的話要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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