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期,根據國務院第二次大督查有關問題核查問責會議精神和省政府要求,省監察廳會同相關部門,對國務院第二次大督查涉及我省有關建設項目存在進展遲緩、行政不作為等問題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責成相關地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其中涉及我市黃陂區3名干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誡勉談話。
武漢三江航天盤龍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江公司”)513.8畝土地閑置7年多。2007年,三江公司以公開出讓方式取得武漢市黃陂區位于盤龍城開發區機場路西的一宗728.8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隨后,三江公司對其中215畝土地進行了開發建設。由于盤龍城開發區管委會未按區政府要求和相關協議約定,按期完成該地塊的拆遷補償及三通工程并向三江公司交付凈地,導致513.8畝土地閑置7年多。黃陂區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家武(時任盤龍城管委會副主任),黃陂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諶向紅(時任盤龍城管委會黨委書記、副主任)因履職不力,分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黃陂區國土規劃局土地利用科科長羅敦宏因履職不力,被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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