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法晚聯合報道 昨天(10月10日),市審計局公布了2014年度北京市36家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以及市審計局相關審計情況。
公告顯示,今年審計存在人頭數量、辦公面積等申報不實、多領經費;預算使用績效低、資產閑置滯留; 用機動經費彌補“三公”經費;防止年底賬戶清零;違規劃轉資金;不按規定上繳收入等問題。
其中,17個部門存在政府采購不符合規范的問題,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涉及資金最高達10486.46萬元;此外,在本次公布的單位中,資金使用績效低的情況比較突出,文化部門項目資金結余達上億元;另外,市殘聯三公超預算約166萬。
部分違規問題
●違規采購
市交通委員會其所屬城養中心和交職院兩個單位,未按規定履行政府采購程序,涉及資金10486.46萬元。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部門物業管理服務、學生宿舍家具購置等項目未按規定履行政府采購程序,涉及資金1725.08萬元。
市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部門本級和所屬水文地質大隊3個項目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涉及資金357.38萬元。
市投資促進局直接確定提供服務單位,涉及資金142.29萬元。
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部門本級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將項目委托下屬單位實施,涉及資金82.54萬元。●閑置結余
市文化局部門本級和所屬4個單位26個項目資金結余12377.21萬元。
市交通委員會長期滯留基本建設項目資金3000萬元。
市公園管理中心19個項目資金結余1680.65萬元。
市投資促進局部門本級實有資金賬戶財政資金結余886.58萬元,未如實申報。
●三公經費
市殘疾人聯合會部門本級和所屬康復中心等3個單位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超預算,涉及資金166.2萬元。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部門本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超預算支出5.91萬元。
市檔案局部門本級公務用車運維費結算時未按規定使用維修卡,其中部分車輛未在定點廠店維修,涉及資金2.61萬元。
●其它違規
市商務委員會所屬保障中心將收到的拆遷補償款4441.14萬元計入經營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本級及所屬單位超收的其他收入及相應支出未編入預算,未按規定備案,涉及資金4614.35萬元。
市社會科學院部門課題類項目資金未用于課題研究,部分項目未按時完成,涉及資金452.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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