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
審計署近日發布公告稱,廣西馬山縣違規認定了3119名扶貧對象。其中,343名財政供養人員,2454人購買了2645輛汽車,43人在縣城購買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為個體工商戶或經營公司……記者赴馬山縣調查了解到,一些收入超標準的人員瞞報收入,一些地方并未嚴格按照收入標準來認定貧困戶,而是采用子女上學、生病等其他標準來認定,同時存在審核不到位等問題。
有車有房卻成了“貧困戶”
記者從馬山縣核查出的3119人名單及信息表上看到,財政供養人員包括村干部238人、教師78人、行政人員7人、其他事業單位人員20人;有人名下有汽車或在縣城有房產;有的為個體工商戶或經營公司;有的還同時具備上述條件中的兩三種,比如,既屬于財政供養、名下又有汽車和房產的有2人,屬于財政供養、名下有汽車的有47人,名下有汽車、有工商注冊登記信息的有88人。
根據核查信息,家住白山鎮某社區的潘某既屬于財政供養,名下又有汽車和房產。記者在社區居民指引下找到其房屋,這棟3層房屋和周邊民房連在一起,鐵門緊鎖,房屋外墻掛了3臺空調外機。鄰居告訴記者,潘某是一名警察,他的妻子在超市上班,有一個小孩,“他家主要負擔應該就是供小孩上大學”。據了解,潘某基本月收入為3000多元。
白山鎮另一社區居民韋某名下有汽車和房產,還有工商注冊登記信息。和附近民房一樣,韋某家也是3層房屋,一樓是一家小型服裝店。服裝店老板告訴記者,他去年租下了韋某的店鋪,每年租金是1.7萬元。據附近居民介紹,韋某家共有5口人,兩個小孩一個上大學一個上初中,韋某丈夫是縣里某單位后勤工作人員。據了解,韋某丈夫月收入近3000元。
馬山縣縣長張自英告訴記者,審計署審計之后,馬山縣從9月底開始開展核查和整改工作。據馬山縣通報,經進一步核查,這3119人是2014年7-8月份建檔立卡時確定的貧困戶,目前不符合標準的扶貧對象已暫停享受政策。
據介紹,3119人中,有3003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享受過扶貧政策資金扶持,有116人享受扶貧政策扶持,共計35萬余元。對于違規享受扶貧政策的,馬山縣已啟動追繳程序。
孩子上大學成“貧困”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貧困戶識別標準是年人均純收入低于2736元。記者調查發現,馬山縣一些地方并未嚴格按照收入標準來識別貧困戶,而是采用子女上學、生病等其他標準來認定,一些收入超標準的人員通過瞞報收入等方式申請成為貧困戶。
古零鎮林某屬事業單位人員,每月工資2000多元,有東風標致 308汽車一部,在縣城有房產,家里還有一個雜貨鋪,收入超過2736元的標準。但林某填寫的貧困戶申請表顯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一欄填的是2250元。
林某告訴記者,雖是公職人員,但他家有兩個小孩一個老人,每月工資少,雜貨鋪也只是糊口,汽車是貸款所買。去年女兒考大學,為獲得5000元的助學補助,他就到社區填了申請表。
林某所在社區主任告訴記者,雖然林某確實不合標準,但考慮到他家也比較困難,并且有小孩上大學,就接納了他的申請。
警察潘某所在社區支書告訴記者,雖然知道其不符合標準,但考慮到如果有貧困戶身份,孩子上大學可以享受相關補助,就接受了其申請。
記者發現,這種將子女上大學、家中有病人等作為評定貧困戶標準的情況在馬山比較普遍。白山鎮中學社區主任藍建敏說,對于家庭收入真實性核查很困難,以前也經常引發群眾糾紛,而子女上大學是貧困地區群眾脫貧希望,也是主要開銷,上級也要求將子女上學作為重要考量標準。
程序不規范審核不到位
按規定,在識別方面,明確要求按照村民代表評議、村委會核實、鄉鎮核實、縣扶貧主管部門審批的程序,并進行“兩公示一公告”,但一些地方落實不力。
“沒有開過會,也不知道村里誰是扶貧對象。”白山鎮內學村巴站屯黃利仙說,她自己貧血,患有甲亢的大女兒每年醫藥費1萬多元,父親前段時間也生病住院,家里收入主要靠在工地打工的丈夫,已欠債五六萬元。“有的開轎車、做老板的都是貧困戶,我家從2010年蓋房子得補助后就再沒得過,這不公平。”
白山鎮韋某所在社區的社區主任向記者出示了去年村級貧困戶名單公示表,但上面沒有韋某名字。社區主任解釋稱,去年總共認定了兩批,第二批主要是按照子女上學標準來認定的,公示表沒有存檔。
對于數據核實,一位鄉鎮相關負責人表示,主要是對匯總名單進行公示,如果沒有收到異議就上報,“上報到鎮里的名單被打回來的基本沒有。”
馬山縣委書記唐咸興說,去年縣里要在兩個月內完成14萬多貧困人口的建檔立卡工作,由于培訓不夠、工作不細,一些地方沒有充分征求群眾意見,縣里對報上來的貧困戶也沒能做到全面有效審核。
自治區扶貧辦黨組成員成偉光表示,識別程序以村屯上報為主,加上核查不夠,就可能出現優親厚友等違規問題。
專家表示,針對一些地方扶貧數據失真、弄虛作假等問題,應進一步完善現有貧困戶識別標準和辦法,同時強化審計與監督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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