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紀委通報了首批關于查處“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典型案件12起。
上班炒股、脫崗打牌、玩忽職守……17名涉案人員受到撤職、開除黨籍、記過、警告、降級等處分,其中4名領導干部因“為官不為”,監管不力玩忽職守受到處分。
據了解,今年5月底至今年年底,市紀委開展為期7個月的“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專項治理。并將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限期進行整改。
■ 案件
1 監管不力
下屬挪用公款170多萬 支部書記被處分
據通報,2013年,門頭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榮世生疏于監督管理,致使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賄賂82萬元,榮世生負主要領導責任。經門頭溝區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區委批準,給予榮世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北京市民政局福田公墓黨支部書記梁福臣也同樣存在監管不力問題。2007年2月至2013年1月,福田公墓原出納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46筆,共計177.1萬元。梁福臣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經市民政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梁福臣黨內警告處分。
2 玩忽職守
醫生收賣藥提成 紀委書記失察被撤職
2011年6月至10月,門頭溝區房地產測繪所原所長劉博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該所一名測繪員出具相關資料,致使他人非法辦理了分戶登記及房屋產權證,進而參與拆遷,造成國家經濟損失40.52萬元。事后,劉博主動自首,挽回部分經濟損失。經門頭溝區住建委研究并報區監察局批準,給予劉博行政撤職處分。
海淀區婦幼保健院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池里群同樣玩忽職守。2010年2月至2014年11月,池里群對該院發生的多起醫生收受醫藥代表給予藥品銷售的提成問題失察失管,存在玩忽職守行為。海淀區紀委給予池里群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海淀區公共服務委員會給予池里群降低崗位級別處分。
3 失職瀆職
新村改造花大錢 失職副處干部降科員
據通報,西城區體育局國有資產管理科科長李珖存在瀆職問題。2014年12月,在西城區廣安體育場維修改造工程中,李珖違反規定,委托無工程設計資質的公司代為完成工程概算和預算清單的設定工作,造成多付工程款67.53萬元。西城區紀委給予李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西城區監察局給予李珖行政記大過處分。
同時,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霍營派出所原警長譚雨昇、劉繼超也因瀆職被處分。2015年4月,譚雨昇、劉繼超在辦理一起案件時偽造證據材料,致使違法人員未依法受到處罰。昌平區紀委給予譚雨昇、劉繼超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給予譚雨昇、劉繼超行政撤職處分。
而密云縣高嶺鎮農業發展辦公室原主任朱孝周則涉及工作失職問題。2013年,朱孝周不正確履行工程監管職責,致使新村改造工程造價大幅虛增,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其還利用職務便利為其堂侄介紹工程并從中謀取利益。密云縣紀委給予朱孝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密云縣監察局給予朱孝周行政撤職處分(由副處級降為副主任科員)。
4 濫用職權
違規為親屬辦遷戶 派出所政委被撤職
據紀委通報,2010年至2013年間,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鑒定中心原工作人員劉巖峰利用職務便利,為22名不符合病退條件的人員違規辦理“認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從中收取錢款35.7萬元。東城區紀委給予劉巖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由司法機關判決。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南湖派出所原政委白文廣同樣濫用職權。2014年1月,白文廣弄虛作假,違反戶籍管理規定為親屬和他人辦理遷戶手續。經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研究決定,給予白文廣行政撤職處分。
另外,還有干部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優撫資金。據通報,懷柔區民政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宋慶紅騙取國家優撫資金。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宋慶紅在懷柔區民政局駐綜合行政服務大廳窗口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國家優撫資金共計11.5966萬元。懷柔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宋慶紅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
5 違反規定
上班炒股脫崗打牌 6名干部被處分
據通報,2015年3月,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趙欣違反東城區《關于進一步規范計算機和互聯網使用工作的規定》,在工作期間,用其工作電腦運行股票交易軟件并操作。東城區監察局給予趙欣行政警告處分。
同時,密云縣城管局也存在違反工作規定問題。今年6月4日下午工作時間,密云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執法四隊副隊長任宇航、督察隊副主任科員閆希多、執法八隊隊長張少暉、城市管理監察大隊事業人員周磊及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行政工勤人員孫光濤,擅自脫崗外出到茶樓喝茶打牌,造成不良影響。
對此,密云縣監察局分別給予任宇航、閆希多、張少暉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周磊、孫光濤警告處分。
■ 背景
4個月查出問題3000條“為官不為”超九成
今年5月底,北京市紀委召開“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會,并介紹從今年5月底至今年年底,市紀委開展為期7個月的“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專項治理。
據了解,治理范圍涵蓋全市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對象包括上述機關和單位的在崗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
12月底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集中開展“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專項檢查和問題查處,集中查辦一批典型案件。“審批難、辦事難”、“濫用職權”、“辦事不公”、機關不作為等被列入治理重點。
同時,紀委特約監察員“出馬”,明察暗訪部門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每月都將上報線索。并將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限期進行整改。
此外,還將對在專項治理行動中措施不力的單位和部門“一把手”進行追責。
截至目前全市十六個區縣共查找問題3000余條,其中“為官不為”問題約占90%以上,因“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各區縣共給予黨政紀處理41人,給予行政問責3人,制發監察建議書6份,立案32件。
■ 說法
一年多來“為官不為”突出
對于“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為官不為”是目前政府部門和紀委機關監督工作的重點。
汪玉凱認為,在目前經濟下行、反“四風”的大環境下,就容易出現黨員干部“不作為”、不愿意承擔責任的問題,既不做事,也不愿意惹事,對于工作職責大多持觀望態度。
汪玉凱表示,除了“不作為”,還有些干部“亂作為”,濫用職權等,這對目前的紀律監管、經濟狀況都會產生負面影響。
同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指出,“為官不為”主要是指紀律方面的不良作風,包括在黨的紀律、八項規定范圍內“不作為”?!盀楣賮y為”則涉及紀律和法律兩個范疇,可能是超出紀律范圍、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最近一年多來,“為官不為”的現象比較突出和嚴重。
治理“不為”利于及時作為
竹立家表示,北京市紀委此次通報的12起“為官不為”“為官亂為”案例很及時,有利于督促干部的及時作為。
汪玉凱也認為,此次北京市紀委通報的12起案例反映了有些官員干部該作為不作為、不履行管理職責、不能為老百姓的利益負責任,在全國范圍內都具有普遍性。通報的做法可以舉一反三,引起社會關注,逐步扭轉這種不良現象。
同時,汪玉凱介紹,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提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紀委機關治理“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也將有利于這項措施的推動,選好干部、用好人。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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