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10月16日電(李倩)9月16日,民政部新聞辦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民政部與相關部門溝通并達成一致:除對涉臺和涉哈薩克斯坦等9國的公證事項外,群眾將無需提供(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俗稱“單身證明”)。新規實施一個月,內蒙古落地情況如何?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從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各級民政部門已停止向個人開具“單身證明”的工作。據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政務中心民政窗口等多個基層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具體落實新規前后并沒有出現明顯的“突擊”開證明現象。
以往,未婚人士在辦理貸款、買房、落戶、遷戶、留學等手續時,都需要出具民政部門開具的“單身證明”。新華網內蒙古頻道了解到,在民政部門停開“單身證明”后,一些銀行已取消相關要求。但辦理落戶、遷戶、公租房、廉租房等仍需出具。
中國工商銀行內蒙古分行、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向新華網內蒙古頻道證實,目前辦理貸款已不需要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包括結婚證和“單身證明”),但作為“過渡期”,部分類型的貸款需要未婚者個人填寫或單位出具“單身聲明”;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信貸部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接到上級部門的通知,辦理業務時銀行會根據個人情況具體處理。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從呼和浩特市房管局住房公積金熱線了解到,從10月12日起,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不再需要出具“單身證明”。內蒙古多家留學機構也表示,現已無此要求。
有的單位、行業已取消,但也有一些部門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仍需出具“單身證明”。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戶政處處長李平義向新華網內蒙古頻道介紹,目前在公安部門辦理落戶、遷戶等手續時仍需要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面對與新規的“沖突”,相關部門正在積極協調解決。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服務熱線語音提示,在辦理公租房、廉租房及外地人員公租房等手續所需資料中,仍包括“單身證明”。
面對這樣的問題,內蒙古民政廳社會事務處處長趙景波在接受新華網內蒙古頻道采訪時表示,停止開具單身證明,取消不必要的證明材料,是為了助力簡政放權,方便老百姓。今后,相關部門若有需求,提供法律依據后,可直接通過部門間核對,以部門單位的名義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老百姓為一個證明多部門來回奔波的時代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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