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國欽在看守所里(視頻截圖)。新華社發
夜幕下的北京二環路,刺耳的風聲和馬達的轟鳴,237公里的最高時速,13分43秒跑完一圈……日前,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新晉的摩托版“二環十三郎”龐國欽提起公訴。
近日,龐國欽在看守所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對自己行為十分后悔,事發當晚他騎車也曾幾次遇險,差點喪命。他表示,今后要規規矩矩開車,同時規勸“摩友”不要模仿自己這種危險做法。
□供述
過彎時速200險失控摔出去
10月15日上午,在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里,龐國欽平靜地敘述他后來引爆網絡的那次瘋狂飆車視頻。
從小喜歡“玩車”的龐國欽毫不諱言,他是看到了當年“二環十三郎”的報道后,才有了到北京二環路上跑一圈的念頭。
“自己花3.6萬元買了一輛雅馬哈牌R1型摩托車,在明知無牌照上路是違法情況下,于8月22日凌晨兩點半,我在酒店里穿上護具,3點到玉蜓橋,以237km/h的時速‘跑’了一圈。”龐國欽說,后來他還把整個過程錄像傳到網上,“拍攝視頻是為了在車友間交流。”
記者在龐國欽上傳的視頻中看到,雖是凌晨,但二環路上仍有不少汽車,龐國欽駕駛的摩托車不時在車流中左沖右突,甚至強行超車并線。
視頻顯示,摩托車的最高時速達到237公里,過彎時的最快時速達到200公里,而跑完二環一圈,龐國欽僅用時13分43秒。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龐國欽稱自己在二環路上還跑過一次,速度比這次還要快。
龐國欽回憶,“過左安門橋那個彎時,因為光線不好,速度也比較快,沒壓住路線,結果跑出去(車道)了,如果沒控制住摔出去,肯定是車毀人亡。”
“超一輛微型面包車的時候,我跟他的距離差不多只有四五十厘米,如果撞到,不只是我車毀人亡,也會給對方造成很大的傷害。”龐國欽說,現在回想起在二環路上的瘋狂行為,很后怕、后悔。
“網上有人說警察幾天之內就能把我逮到,結果還真是。”龐國欽說,“現在我已經意識到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我以后也不會再有這種行為了,希望車友不要模仿我,這種行為的確是非常錯誤的。”
□延展
>>揭秘飆車
涉案車輛多為中低檔車改裝
從當年的“二環十三郎”開始,熱衷于用自己的方式追求速度與激情的地下飆車圈已經多次出現在公眾的視野里,由于他們群體龐雜、行動隱秘,一次次成為公眾探究和追問的焦點。
北京市朝陽區大屯路隧道毗鄰奧林匹克中心區,目前已經被監控系統全程監控,并安裝上減速帶等設施。在今年4月以前,這里和周邊的天辰西路曾經是一群擁有“超級跑車”的飆車族的“圣地”。
“每到夏天的晚上經常能看到十多輛‘超跑’在路邊集結。”家住附近的宋先生說:“有法拉利 、保時捷、蘭博基尼等,全是豪車。有的車改裝過底盤、排氣系統,車身貼著特別亮的貼紙。”
每天21時左右,這些車輛陸續到這里集結,凌晨“開賽”,附近的居民大多聽到過隧道里巨大的發動機轟鳴聲,飆車現場的圖片也會被發布在網上論壇、貼吧等處。
“除了少量原裝進口的‘超跑’外,現在我們發現的地下飆車車輛大多為經過非法改裝的中低檔車型。”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負責人說。
“開好車的有開好車的玩法,我們有沒錢人的玩法。”這個群體更熱衷于在自己經濟實力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壓榨經濟型轎車等相對低端車型的動力,追求最高的速度。
北京市朝陽區東壩北路,一條地處偏僻、缺少監控設施的斷頭路,一度是改裝車“0-400”直線競速的地下賽場。聚集在這里的車可達上百輛,從寶馬到POLO,各種改裝后的車型均有。
在2013年被媒體曝光后,這條道路也已經安裝了減速帶、監控設施等,不再有人飆車。
飆車的時間、地點絕不對外人,特別是不對媒體透露。地下飆車的“規矩”越發嚴格,飆車者的行為也更加隱秘、分散,唯一不變的,是他們追逐“飛翔感覺”的瘋狂。
>>記者體驗
時速160小操控也是大動作
“兩輪摩托車體積小、自重小、穩定性差,在高速行駛的狀態下,一旦有突發情況,不僅制動距離長且車身極易出現擺動,如果與其他物體接觸,極易出現側滑、翻滾,導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負責人說,不管是騎摩托車還是駕駛汽車,在公路上飆車的行為既是對公共安全、其他交通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的極大隱患,也是對車手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
北京警察學院有一條模擬多種路況的賽道,記者乘坐職業賽車手駕駛的專業賽車進行一番體驗。當車手以80公里的時速通過連續彎道時,坐在副駕的記者幾次感覺到了車輛即將失控的恐懼;在直道上車輛瞬間加速到160公里時速,強烈的推背感、失重感襲來的同時,記者也明顯能感覺到,對方向盤的微小操控都會帶來車身的巨大動作。
“在公路上,車流往往是雙向的,還有可能出現人行橫道、紅綠燈等各種情況。如果沒有接受過專業的訓練,駕駛者的反應速度很難跟得上,即使做出反應了,你的駕駛技術也不可能達到高速狀態下處理突發情況的要求。”職業車手、北京SSR速勝賽車運動培訓學院董事長葛昕介紹,即使是備受車迷追捧的“超跑”,與真正的賽車也有很大差距,并不能滿足高速駕駛在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
北京警察學院教授柳實曾在賽道上創造時速280公里的紀錄,在他看來,地下飆車族更多地表現出了對于賽車運動“無知的沖動”。“追求速度的激情可以理解,但是從專業賽車的角度來看,公路飆車的行為更多是一種炫耀,表現出來的也是無知。”柳實說。
“比如說在公路上飆車,是否考慮過自己所用的輪胎合適不合適,車輛的改裝是否符合動力學等科學依據,當時速達到160公里時發生碰撞事故,車上人員是幾乎沒有生還的可能,在公路上飆車時,是否考慮過自己能否駕馭這種速度?”柳實認為,對于公路飆車行為應該進行更加嚴格的要求和管理,“可以考慮借鑒一些西方國家的經驗,除了罰款、坐牢外,對這些飆車的人終身禁駕”。
>>打擊處理
規制飆車沒造成危害也夠罪
記者從北京市交管部門了解到,在加強日常監管的同時,近年來,北京警方針對“飆車”行為展開了多次專項打擊,交管、刑偵、治安等多警種捆綁作戰,對于查獲的涉嫌“飆車”人員和車輛,準確定性并依法處置;同時組織深挖涉嫌“飆車”違法人員和車輛背后的其他犯罪線索,并依法從嚴打擊。同時,警方還加大對非法改裝車輛等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并建立長效機制,推動常態管理。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刑二庭審判員劉礪兵告訴記者,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設置了幾項罪名規制飆車行為。“只要存在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即便沒有造成其他的危害或者后果,也構成危險駕駛罪,需要面臨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的處罰。如果導致了生命財產的損失,行為人就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甚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刑罰。”
“想追求速度,一定要接受正規訓練,到正規的合法的場地去。”職業車手、專家、法官不約而同地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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