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網10月20日訊 據西部商報報道 (記者 樊麗) 兩個兒子一夜未歸,38歲的打工男子李某得知兒子離家的原因是作業沒寫害怕受罰后,怒其不爭的李某出手教育孩子,沒想到卻將7歲的次子小強(化名)毆打致死,而9歲的大兒子也被毆打成輕傷二級。昨日,蘭州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1年。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李某對于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承認,他并不是故意對孩子下狠手,只是當天聽到孩子所說的離家原因后,心里生氣才出手教育,其行為屬于過失。蘭州中院審理后認為,李某在教育子女時,使用簡單粗暴的方式,先后使用電線、濕毛巾反復多次抽打孩子身體,致使次子小強身體大面積損傷,皮下淤血損傷多達20余處,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李某明知道幼年的小強抗擊打能力較弱,其行為已經超過了正常的懲戒子女所做的打罵行為。從孩子受傷的部位可以看出,李某不可能對孩子受傷一事視而不見,綜上,李某對孩子受傷一事存在傷害的故意,造成其死亡的后果應當預見。
李某不能用正確的方式教育子女,在教育過程中使用毆打的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子死亡,一子輕傷,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鑒于本案應教育子女方式不對而引發,案發后,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證未成年人不受家庭暴力損害,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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