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昆明10月20日電 (木勝玉)據云南省紀委網站消息,云南省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舒偉被“雙開”,勐海縣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趙健、執法大隊原大隊長巖三、原主任科員吳艷芬等三名干部被開除公職。
經查,舒偉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1萬元人民幣。舒偉身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紀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勐海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請縣委常委會批準,決定給予舒偉開除黨籍處分;經縣監察局報請縣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
經查,趙健在任職期間玩忽職守,導致77.33畝耕地和基本農田被企業侵占使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賄賂5萬元人民幣。趙健身為一名領導干部,嚴重違反行政紀律。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勐海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請縣政府批準,決定給予趙健行政開除處分。
經查,巖三在任職期間失職瀆職,導致77.33畝耕地和基本農田被企業侵占使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賄賂5萬元人民幣。巖三身為一名領導干部,嚴重違紀。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勐海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請縣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巖三行政開除處分。
經查,吳艷芬在任職期間玩忽職守,導致77.33畝耕地和基本農田被企業侵占使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賄賂9萬元人民幣。吳艷芬身為一名國家工作人員,嚴重違反行政紀律。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勐海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請縣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吳艷芬行政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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