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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一副縣長:能用錢解決了就不要用法

    “受困”詐騙案陽煤集團下屬企業有礦難采

    “矛盾的核心是這起詐騙案,但公安部門從去年立案至今一年多,都沒有進展。”10月21日,陽煤集團下屬企業,山西兆豐鋁土礦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馬志剛等負責人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稱,他們正在積極辦理采礦證,但一系列以一起詐騙案為核心的“矛盾”,因已進入省政府督辦范圍,正影響著采礦證的辦理,更影響著該公司的正常經營。

    “把不屬于自己的礦,虛構成自己的,然后一礦多賣。涉案金額幾個億,結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了。”本案報案人楊超、吳良培告訴記者,讓陽煤感到心煩的那起詐騙案,系他們報案,由于認為該案遭到干預,二人對當地多名官員進行實名舉報。

    負責偵辦該案的陽泉市公安局對記者表示,該案已由陽泉市成立信訪案件工作組處理。對此,法律人士認為此舉有以“以信訪代替刑案”之嫌。在該工作組協調中,盂縣副縣長一度聲稱“用錢能解決了,就不要用法”。

    記者調查發現,此案發生在陽煤對地方廠礦整合期間,但多方均稱詐騙案與整合并無聯系,但該案的出現,卻阻滯了整合的步伐,進而影響了陽煤采礦證辦理。“如果案子繼續拖下去,該區域150萬噸儲量恐怕就真要被人采完了,我們急切希望警方加快辦案速度。”陽煤集團相關人士稱。

    陽煤“以探代采”

    據陽煤方面及報案人楊超講述,這是一起并不復雜的刑事案件:盂縣人姚文帥利用與陽煤簽訂的施工協議,將并不屬于自己的礦區,以入股形式,分別賣給了楊超、吳良培等人(企業)。此后多方在入場開采過程中,發生激烈沖突,隨即導致一礦多賣的情況被各方發現。

    “我們發現這個情況后,就立即終止了與姚文帥的協議,要求一切開采停下來。”陽煤方面稱,雙方的施工協議正式終止,盂縣也在這之后提出希望解散施工隊。2014年4月,楊超、吳良培向警方報案,警方于當年6月16日立案偵查,9月9日對姚文帥、蔡紅江刑事拘留。

    但此后檢察院要求退回偵查,姚文帥則在2015年6月30日被取保候審。而在記者看到的一份由“陽泉市千峰嶺信訪案件工作組”(以下簡稱“信訪工作組”或“工作組”),及盂縣人民政府給陽泉市信訪工作領導組的匯報中,這起案件僅被簡略描述,更多則指向背后存在的復雜關系。

    據了解,信訪工作組成立于2015年7約30日,此后多方曾進行過多次溝通。記者獲得的一份錄音中,盂縣副縣長高建勤在8月26日的一次會議上,稱“咱來這個地方是為掙錢,為求財,不是要為賭氣,最終還是要說到錢的問題上,用錢能解決了,就不要用法”。

    對于多方背后的關系,馬志剛等人稱陽煤集團在2010年末通過公開招標,以1.69億元資源價款,取得盂縣白土坡和小巖溝兩個鋁土礦區的探礦權,并于2012年獲得相應探礦證。

    但2012年,在盂縣政府要求下,陽煤集團開始整合當地舊有廠礦,其中姚文帥系被整合之列,由此姚文帥與陽煤間產生聯系。此后,由于陽煤尚未辦理采礦證,便在經當地政府默許后,進行“以探代采”,并與姚文帥簽訂相關施工協議。

    陽煤稱,根據協議,姚文帥應將開采的鋁礬土礦交給陽煤,而陽煤則按照開采數量給付施工報酬。“當時我們也不具有開采證,只有探礦證,但這是和政府協商過的,因為采礦證辦理程序較長,所以默許我們以探代采,如果上級部門發現,那我們就繳納罰款,這是雙方都心知肚明的。”陽煤方面稱。

    但此后這種“以探代采”加“對外承包施工”的方式,卻引出了諸多矛盾:開采區內出現多個施工隊伍,當他們相互遇見后,隨即爆發激烈沖突;有的施工隊因為拖欠工資等問題,到省政府、省工會圍堵鬧事;施工所在地村民對安置不滿維權……

    也因此,整個事件成為山西省14件督辦信訪案件之一。而盂縣相關領導則認為此事的起因,在于陽煤集團。

    一礦多賣

    但馬志剛等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現在整個事件的核心,在于司法,即偵辦一年多后的那起詐騙案件。

    據馬志剛與楊超等人介紹,在姚文帥與陽煤簽訂施工合同后,姚文帥、蔡紅江等人以一份陽煤的會議紀要,一份開工證,以及一份由陽煤集團單方面保存且不公開的協議(多方均認為系前述施工協議),與香港商人吳良培、楊超進行“合作”。

    有趣的是,對于陽煤集團與姚文帥之間的關系,馬志剛在最初接受采訪時稱,雙方有一份“托管協議”,但隨后其同事卻糾正稱協議僅為“施工協議”。而楊超、吳良培則指責陽煤在此事上態度曖昧。而記者獲得的一份工作組協調會上的錄音顯示,馬志剛承認與姚文帥早前即因某些合作而相識。

    “跟我們簽訂的協議,實際就是說他擁有這些礦產,然后讓我們以入股的形式買礦。同樣的方式,給好幾家賣。”楊超、吳良培出示相關協議稱,他們之所以能夠信以為真,是因為姚文帥還用到了一個特殊的身份——陽煤下屬企業在整合過程中,曾與姚文帥成立公司,并任命姚為經理。

    但事實上,那家由姚文帥任職的企業,在一段時間之后即被注銷,但其公章卻神奇地出現在姚文帥與吳良培等人的協議中。巧合還在于,姚文帥的一個辦公地出租給了陽煤下屬企業使用,而這個辦公地則成為中間人蔡紅江帶領楊超、吳良培等人前去參觀,并被指為“姚文帥的辦公室”所在。

    這一切,導致楊超、吳良培一方認定姚文帥系陽煤合資方。“當時他們說整個礦區他們占股49%,我們就按照這個比例出資,等于買了他的股權。”吳良培、楊超出示證據稱,其先后支付5000多萬元資金,并在開采區投入數千萬元,直到發現姚文帥并不擁有該礦區、也不擁有該礦區股份。

    “陽煤在這里面的角色究竟是什么?我們認為有給姚文帥、蔡紅江站臺之嫌,這也是導致我們上當的原因。為何陽煤會給姚文帥空頭的開工證,馬志剛作為姚文帥的朋友,又是涉事方,竟然成為工作組成員。”楊超、吳良培質疑稱,而記者核實,馬志剛確系工作組成員,且陽煤方面承認曾給姚文帥提供空頭開工證。

    陽煤方面證實,復雜糾紛中的詐騙案,系公安部督辦案件。“我們這兒的人都被叫去做過筆錄,說明警方偵查很仔細。”馬志剛等人稱,案件迄今沒有進展,他們也感到奇怪。

    而知情人透露,正如盂縣政府所言,此事中陽煤集團看似超然事外,但案件還是與陽煤和姚文帥的關系有關,要看二者關系該怎樣認定。

    被指“以訪替案”

    “你想,因為這件事,施工的來我們單位堵,要錢,到省里鬧,省政府當然知道我們的礦區存在矛盾、糾紛,這很難說不影響我們辦理采礦證。”馬志剛的下屬稱。據介紹,發展氧化鋁、電解鋁系陽煤集團“非煤化”戰略重要舉措,而兆豐鋁業作為子公司又設立了由馬志剛擔任副總經理的礦業公司,以此希望將上游原料掌控起來。但馬志剛稱,由于糾紛且未辦理采礦證,其每年所需200多萬噸原料仍從市場購買,頗為尷尬。

    詐騙案被陽泉市檢察院退回偵查后,報案人方面即開始向多方反映,認為背后存在非法干預。在今年6月姚文帥被取保候審后,報案人則發起實名舉報,將盂縣政府、陽煤集團、陽泉市公安局、陽泉市檢察院等十名領導列入涉嫌干預司法之列。

    記者曾就此通過陽泉宣傳部聯系陽泉市公安局,但對方回復稱,此事已由信訪工作組接手,不便接受采訪。

    “雙方鬧得最厲害,一方以上訪、鬧事為主,我們勸他們走司法,他們不走,楊超、吳良培一方則以報案、舉報為主。”馬志剛等人稱,陽煤曾向盂縣國土部門舉報私挖濫采,但國土部門迄今未查處,亦未向其作出答復。

    馬志剛表示,在整個糾紛中,陽煤唯一的關聯,僅在于其交由姚文帥施工挖出的礦產,未按照協議交給陽煤,他們考慮等詐騙案之后,起訴姚文帥要求其返還所采礦產。此外,他認為陽煤在整個事件中并不擔負其他責任。

    在信訪工作組調查、協調后出具的《盂縣千峰嶺采礦信訪案件工作情況匯報》中,有大量針對各方的描述,但文末卻標注“以上各方之間的經濟糾紛及賬務情況是工作組在調查過程中由當事人各方提供的,工作組未對各方提供的賬務情況進行核實,匯報內容不能作為依據使用”。

    “給我們的有這句話,但據我們了解給上級的卻沒這句話,里面大量采信陽煤集團,采信姚文帥、蔡紅江,卻對我們提供的證據視而不見,難道就因為我們是外地人?”吳良培和楊超已就此向陽泉市政府發出異議函,稱其中前述匯報大量失實,且工作有將民事與刑事混淆、包庇犯罪嫌疑人、為陽煤開脫責任之嫌。

    據了解,陽泉市一位已被查處的主要領導,曾在此前對該詐騙案作出批示。本報2011年曾報道陽泉當地涉黑團伙,以煤礦將外地人招商引來后,在外商投資建設完成后,涉黑團伙再以“村民鬧事”的方式將外商趕走,外商在經過7年維權后,涉黑團伙才被一舉端掉。這一案例,在本次采訪中,被當地政法委一位工作人員引用,他告訴記者:“你回去好好研究一下你們那個報道,這是一個經典的玩法,始終都存在。”(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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