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在對國旗宣誓攝影/王鑫剛
人民陪審員改革又有新舉措。昨天上午,一名涉嫌參與運毒的被告人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為自己隨機選出了3名候選人民陪審員,法院將從這名被告人選出的3名候選人中確認1人擔任本案的人民陪審員。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這是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以來北京地區首次由案件當事人參與陪審員隨機抽選過程。
被告人首次為自己挑選陪審員
昨天上午,在二中院法庭,一名涉嫌參與運毒的女被告被法警帶入法庭,法官告訴她:“當事人可以親自參與抽取人民陪審員的過程,今天你作為被告人,可以參與隨機抽選人民陪審員。”
北青報記者看到,法警將一份寫有陪審員姓名、年齡、學歷、性別、職業的花名冊交到這名被告人手中,法官要求她從中挑選3名以上的人民陪審員作為參考。這名被告人在仔細閱讀后,挑選了1號、2號、3號作為自己的候選人民陪審員。法庭將在這3人中最終確定1人,進入合議庭參與對被告人的審判。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這是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以來北京地區首次由案件當事人參與陪審員隨機抽選過程。據二中院法官介紹,在被告人挑選出候選人之后,法院將審核人民陪審員是否需要回避本案或者是否有其他情況無法出庭,最后從選出的3名候選中確認1人擔任本案的人民陪審員。“也有可能3名候選人民陪審員都因為需要回避等原因無法出庭,因此并不能完全確定最后的人民陪審員就是被告人選擇的3名候選人之一。但一般情況下,最后的人選會在被告人挑選的范圍之內。”
據了解,今后由被告人參與劃定陪審員范圍的情況將越來越多,但目前還不是每一起案件都要由被告人參與選擇。
人民陪審員隨機抽選
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個省各選擇5家法院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北京地區確定由北京二中院等5家法院承擔試點工作。
作為北京唯一一家試點中院,二中院與市司法局于7月30日聯合制定《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確定,二中院陪審員選任方式將由原來的組織推薦改為隨機抽選,即在案件管轄的東城區、西城區、豐臺區、大興區、房山區符合人民陪審員任職條件且有固定聯系方式的常住人口或選民中,隨機抽選二中院法官員額數5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并經過資格審查和再次隨機抽選后,最終確定當選者。
之后,二中院在市公安局提供的轄區8000名常住居民名單基礎上,對符合任職條件并能聯系到的1061名候選人,經電話征詢意見、反饋登記表格、提交證明材料等,確定了368名候選人。法院還通過區人大從轄區內的部分社區選民名單中隨機抽選確定93名候選人。
今年8月26日,北京二中院通過“搖號”方式從407名候選人中隨機抽選產生首批130名人民陪審員。
當事人更信任自己選的陪審員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發《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根據該辦法的規定,第一審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當事人和行政案件原告有權申請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
北青報記者發現,雖然通知并沒有明確規定可以由被告人為自己挑選陪審員,但隨著人民陪審員改革的進行,國內法院已經開始進行這方面的探索。去年11月,江蘇鎮海法院在審理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時,便曾嘗試由原被告雙方共同挑選人民陪審員。法官向雙方當事人發放人民陪審員名冊,向其簡要介紹了陪審員的姓名、職業、學歷等基本情況,先后由原告和被告選擇一名正式陪審員和候選陪審員,雙方填寫完挑選表上交后,法官當場給雙方當事人發放了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
對于案件當事人參與陪審員抽選的做法,在懷柔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于長瑜告訴北青報記者,根據經驗,案件當事人可以自己選陪審員,在選擇的時候,他們一般會選擇對自己案子可能會有幫助的人來擔任陪審員。比如法庭在審理財務案件時,如果當事人覺得自己沒問題,他們可以根據法院提供的陪審員名單,選擇職業跟財會有關的人來當陪審員,這對于在法庭審理時相關證據的認定會提供一定的幫助。“他們自己選的人在心里會更信任一些。”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見習記者 屈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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