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將在全市推廣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買了基本險的電梯,每次事故及累計賠償限額為300萬元,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為100萬元;若買了相應的附加險,電梯困人40分鐘至1.5小時以內每人補償200元,被困1.5小時以上補償400元。
昨日上午,西安市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示范項目啟動儀式在西安特檢院舉行。華商報記者獲悉,這次投保不是強制行為,但對企業來說,明顯能增加抗風險能力。西安市質監局特設處負責人李明表示,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非常必要,未來有可能成為“城市垂直交通的交強險”。
實施范圍:全市51000部在用電梯
西安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示范項目,是西安市質監局、安監局、房管局運用市場化機制,降低公共服務運行成本,構建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立法保障的責任保險發展模式的一次嘗試。2014年,西安已在高新區、未央區試點。目前,高新區投保電梯3500臺,未央區投保電梯1500臺。
為進一步提高電梯安全風險防控能力,西安市質監局、安監局、房管局研究決定,在全市推廣電梯責任保險示范項目,西安市行政轄區內的在用電梯應積極投保。據了解,目前西安全市在用電梯有51000多部。
基本保費100元 每次事故及累計賠償限額300萬元
根據保險條款,一部電梯基本險的基本保費為100元(根據具體投保電梯的類型、使用場所、使用管理狀況、投保規模等會進行調整),一旦發生事故,每部電梯每次事故及累計賠償限額300萬元;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為100萬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傷亡賠償限額為100萬元;每次事故每人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萬元;每次事故每人財產賠償限額為20萬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個電梯事故中有多人受傷或者死亡,每個受害者拿到的賠償可能就不到100萬元了。
凡投保西安市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示范項目產品的電梯,會在其轎廂內電梯使用標志的右上角張貼“電梯責任保險標志”。
附加險可以選擇投保,主要有3項,分別為:雇員傷害責任附加險、放棄代位追償權附加險、乘客滯留責任附加險。其中,乘客滯留責任附加險保費每部5元,賠償限額為:滯留40分鐘至1.5小時,每人賠償200元;滯留1.5小時以上,每人賠償400元;每部電梯每次事故及累計限額1萬元。如果在年內購買了基本險,可以贈送乘客滯留責任附加險。
管理不善致第三者傷亡也在理賠范圍
根據該項目實施辦法,保障范圍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在保險期內,被保險電梯由于被保險人的疏忽過失、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電梯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照相關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1、由于管理及操作人員的失誤或過失行為發生電梯超載未報警、轎廂意外運動等電梯安全事故;
2、由于維保不到位(或電梯零部件自然老化損壞及故障)使電梯發生不平層、超速、墜落、轎廂意外運動等故障;
3、在日常的維修保養期間及檢驗檢測期間因未放置安全警示標志等過失行為發生跌落井底等意外事故;
4、由于電梯零部件遭受盜竊、搶劫、搶奪等造成電梯故障;
5、由于停電、爆炸等突發性事件導致電梯突然故障;
6、由于其他情形導致電梯故障或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電梯安全事故。
二、保險期內,被保險電梯在保險單載明區域范圍內,因發生電梯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照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三、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的仲裁費用或訴訟費用,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對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也在保險公司賠償范圍。
先賠償后追責 保證保險理賠時效
西安市質監局特設處處長李明介紹,項目采用市場化運作模式,引入保險經紀公司,避免了只站在保險公司立場的問題,項目有幾個鮮明的特點:
1、一方投保,多方受益。電梯的使用人、維保單位、管理人等相關方,只要其中任意一方投保了保險示范產品,其他方都自動成為被保險人。
2、先賠償后追責,保證保險理賠時效。無論事故的責任在誰,保險公司都將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先行賠付,再去向相關責任方追償,賠償問題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就獲得解決,將有效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性。
3、被困超過40分鐘給予補償,其性質類似飛機延誤險。 華商報記者 馬虎振
>>熱點問答
就市民關心的熱點問題,華商報記者采訪了西安市質監局特設處負責人和保險經紀公司有關責任人。
■試點區有無理賠案例?
目前試點的兩個區發生理賠案例共兩起。一起三天之內就辦理了理賠,另外一起因受傷者傷情較重,已墊付了一半的醫療費,因目前尚未出院,故還未結案。
■誰來投保?
以維保單位和使用管理單位為主,一般從維保費里來出,不會額外增加業主的負擔。有的廠家會直接贈送保險,還有個別業主愿意自己給所在單元的電梯投保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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