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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摩托二環十三郎被判拘役仨月 罰款3000元

    北京摩托二環十三郎被判拘役仨月 罰款3000元

    龐國欽在東城法院受審。通訊員 燕乃一/攝

    北京摩托二環十三郎被判拘役仨月 罰款3000元

    龐國欽

    最高時速237公里,平均時速151公里,連超180余輛汽車,廣西男子龐國欽用時13分43秒跑完北京二環一圈,這一“驕人”戰績讓他在網上“火”了,同時也進入了警方的視線。昨天,龐國欽在東城法院受審,法院認定其犯有危險駕駛罪,判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對于是否上訴,龐國欽表示需要考慮一下。

      ■案情

      13分跑完二環

    2006年,一個叫陳震的男子駕車用大約13分鐘跑完全長32.7公里的北京二環,隨后其被冠以“二環十三郎”稱號,而該稱號被一些人津津樂道,成為一個具有特別意義的符號。時隔9年,另一個版本的“二環十三郎”又在二環路上演,這一次,司機駕駛的是兩輪摩托車。

    今年8月22日凌晨3點,出生于1985年的廣西男子龐國欽駕駛摩托車從玉蜓橋出發,沿二環外環方向跑完一圈,用時僅僅13分43秒。他用移動攝像機記錄下這一“驕人”戰績。

    記者在視頻中看到,夜幕中,鏡頭里充斥著刺耳的風聲、馬達轟鳴,雖是凌晨,但二環路上仍有不少汽車,龐國欽駕駛摩托車不時在車流中左沖右突,甚至強行超車并線。視頻顯示,摩托車最高時速達到237公里,轉彎時最快時速達到200公里。

    龐國欽說,當時曾兩次出現險情,第一次是過左安門橋那個彎時,雖然事先在衛星地圖上看過幾遍,但沒想到實際彎度那么大。當時車速太快,光線也不好,沒壓住路線,結果跑出去(車道)了。如果沒控制住摔出去,肯定車毀人亡。“后來還有一次,超一輛微型面包車時,我跟它的距離差不多只有四五十厘米。如果撞到,不只是我車毀人亡,也會給對方造成很大的傷害。”龐國欽說。

    今年10月1日,北京警方在廣西南寧將龐國欽抓獲。10月3日,龐國欽被押解回京,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10月15日,東城檢察院對龐國欽提起公訴。

      ■受審

      受“二環十三郎”影響

    被警方抓獲后,北京交管吊銷了龐國欽的機動車駕駛證,并罰款1400元。昨天,龐國欽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他沒有請辯護人。

    據檢方指控,2015年8月22日凌晨3點多,龐國欽為尋求刺激,駕駛無牌照的雅馬哈牌R1型摩托車,違反禁止標識,由北京市東城區玉蜓橋出發,僅用時13分43秒繞行二環主路外環一周,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行駛,且多次違反禁止標線標識變道超車,摩托車邁速表顯示最高時速達237km。經鑒定,其中部分路段的平均行駛速度為151km/h。龐國欽后于10月1日被抓獲,摩托車等物證已扣押。

    身材高挑瘦削的他在庭審過程中發言不多。對于檢方和法官的提問,多簡短回答,“沒有異議,我自愿認罪。”因龐國欽對犯罪事實無異議,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龐國欽透露,上大學時,自己曾看過“二環十三郎”的飆車視頻,“當時也想試一試,因為平時喜歡開摩托。當時我就想,騎摩托肯定比汽車快”。

      ■判決

      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

    龐國欽表示,為了實現自己多年的“愿望”,今年5月,他從網上花3.6萬元買了一輛雅馬哈牌R1型摩托車,但手續不全,無法上牌。此后,他又分別購置了頭盔、手套、賽車服等裝備。

    8月17日,龐國欽花費了800元將摩托車托運到了北京,而其本人則乘坐高鐵抵達北京。到達北京后,他找了個加油站給摩托車加滿了油。8月22日凌晨3點,龐國欽從南二環玉蜓橋出發,沿著二環主路向東行駛,最終返回玉蜓橋。據檢方稱,龐國欽在二環上共超過了180多輛車。在此過程中,他利用安裝在頭盔上的運動攝像機記錄下了整個行駛過程。回到入駐的酒店后,龐國欽連夜將視頻剪輯了出來,凌晨5點多時,他將視頻傳至網上。

    “我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完成以前的愿望,而上傳視頻是為了讓更多的人關注我”。不過,如今該視頻已被刪除。龐國欽透露,“事后,我聽說有關部門開始介入這件事,因為害怕事情鬧大了,我就把視頻刪了。”

    在作最后的陳述時,龐國欽表示:“我已經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并為違法付出了代價。我對公眾深深地表示歉意。我希望大家今后都能夠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年輕人如果喜歡開車、騎摩托,也應該選擇去專業性的賽道。”

    最終,東城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龐國欽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扣押的摩托車、行車記錄儀、頭盔等交給警方依法處理。

    對于是否上訴,龐國欽當庭表示需要考慮后再作決定。

      ■勸誡

      個人喜好不應違背公序良俗

    案件宣判后,該案獨審法官宋曉鵬對被告人進行了判后釋法和法庭教育。他指出,在二環主路上飆車的行為,是對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漠視,觸犯了刑律。相關視頻上網后,招至眾多網友批評,說明廣大群眾對這種行為的態度是反感,甚至是深惡痛絕的,究其原因也是由于道路飆車會對公共安全構成巨大威脅,因此必須依法懲處。

    在對被告人深入了解情況后,宋法官還表示:“被告人喜愛騎行摩托車的個人愛好應被容許和尊重。但任何人的個人愛好和行為都應該有度,這個度就是不能違背公序良俗,更不能觸犯法律。”最后,他對龐國欽說:“俗話說‘三十而立’,這個‘立’更應該表現在一個人心智上的成熟,是內心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責任感的樹立。”

    北京晨報記者岳亦雷

      ■相關新聞

      二環路騎摩托撞傷民警被拘

    北京晨報訊(記者 岳亦雷)吳某駕駛兩輪摩托車違法上二環行駛,遇民警三次攔截不停,并駕車撞傷民警。昨天,北京晨報記者從警方獲悉,吳某因妨害公務罪被西城警方刑拘。

    10月29日中午,櫻桃園交通大隊民警在西城區南二環內環主路菜戶營橋東側東向西方向,開展交通秩序維護整治時,發現一輛京B牌照兩輪摩托車違反禁限行規定,正在二環主路上行駛,民警立即進行攔截糾正。

    誰知道,駕駛人吳某看到民警攔截,并未停車,反而闖卡后繼續向西行駛。現場帶隊執勤的交通大隊領導立即部署同一路段的兩個執勤組進行攔截,吳某駕車闖過第二道崗后,在闖第三道崗時,將攔截民警撞倒,后被民警控制。經醫院診斷,被撞民警手臂骨折。

    經調查,吳某駕駛的摩托車號牌為假號牌,并且準駕車型為C1,無摩托車駕駛證。目前,吳某因妨害公務罪已被西城警方依法刑拘。同時,吳某因使用偽造號牌以及駕駛車型與準駕車型不符兩項交通違法行為,被交管部門合并處以罰款5500元,記24分,并拘留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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