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鄒樂)西藏“首虎”樂大克和吉林“首虎”谷春立昨天被“雙開”。據中央紀委網站消息,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樂大克;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谷春立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悉,樂大克、谷春立都是十八大以來該省落馬的首個省級“大老虎”。
樂大克:權色交易
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樂大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樂大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妨礙組織審查,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嚴重違反生活紀律,進行錢色交易、權色交易。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通報稱,樂大克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 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樂大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谷春立:揮霍公共財產
另一個被“雙開”的高官來自吉林。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谷春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谷春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收受禮金,為其妻經營活動牟取利益,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借用國有企業車輛,接受公款宴請,多次出入私人會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通報稱,谷春立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 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谷春立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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