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862qo"></strike>
<del id="862qo"><button id="862qo"></button></del>
  • <dfn id="862qo"></dfn>
  • 首頁 > 城市 > 上海 > 正文

    上海一小區交房十年后賣車位 售價超過當年房價

    上海一小區交房十年后賣車位 售價超過當年房價

    有些市中心區域的老小區,車位價格相對便宜,在20-30萬元。 澎湃資料

    “一個那么小的地下車位,開發商公開叫價33萬元一個,這簡直比青島大蝦還狠!”近日,上海浦東聯洋地區一個小區業主抱怨道。

    業主們稱,他們小區是03、04年開發建造的老小區,之前車位都是開發商出租的,月租金400元。近期,開發商突然挨家挨戶地通知,稱原有車位將不再出租,全部用于銷售,價格為33萬元。

    “為什么要等到小區交付10年后才開始賣車位?”業主感到很困惑,“我們的小區已經很老了,03、04年開盤時均價不過三四千,一套房子也不過30多萬,現在一個車位就要33萬,比房子還貴!”

    業主們稱,與10年前小區車輛不多相比,現在幾乎家家戶戶都有車,車位是必須要有的,開發商在這個時候賣車位,讓他們感覺有點囤積居奇、坐地起價。

    澎湃新聞致電該小區售樓處,售樓處人員稱,小區原先用于出租的地下車位租約將在下個月到期,到時這些車位將不再出租,全部拿來銷售,不管位置和面積大小,一律33萬元一個。

    “一期一共有600個車位,業主數量則有1200戶人家。二期更緊張,目前一共只剩下30個車位,想要買的業主已有100多個,到時候要搖號。”售樓處人員說,車位的建筑面積在27-30平方米,業主買下車位后,需將原來的房產證拿到交易中心換發新證,新證上會補上車位的產證面積。

    事實上,上述小區業主碰到的情況并不鮮見。

    市民黃先生稱,他所在的浦東江橋一小區,09年交房時車位的價格為3萬元,2012年時漲至6.8萬元,目前則達到了16.8萬元。但由于小區車輛越來越多,業主不得不選擇高價買車位。

    澎湃新聞了解到,目前開發商出售車位需要向房管部門進行備案,但對銷售價格并沒有審批要求。

    中原地產鎮寧路分行經理張宏超表示,對于開發時間較早的小區,車位配比普遍較低,低的小區0.5:1都不到,造成租金和價格水平居高不下。“在車位銷售上,也有些開發商會捂一捂,先出租,等房子交付若干年后,在拿出來賣。”

    上海某開發商營銷總監表示,根據相關規定,開發商只有在拿到樓盤大產證之后,才能銷售車位,這往往要等到樓盤交付。

    出于公平的考慮,開發商要等全部房子賣出,業主都已全部入住之后,才會銷售車位。車位配比在1:1以下的,一套房子的業主只能購買一個車位,車位配比在1:1以上的,一套房子的業主可購買兩個車位。“我們位于寶山大場的樓盤,車位價格在18萬元左右,目前已全部賣完。”

    而在市中心區域,車位的租金、價格更高。

    據張宏超介紹,目前上海市中心區域的車位是比較緊張的,一般用于出租的車位月租金貴的能達到1200元,車位出售的價格也一般在40-50萬元,一些高端些小區的車位價格能達到60-80萬元。“這個主要看地段和樓盤,地段好的,樓盤新的,車位價格就會貴一些。有些市中心區域的老小區,車位價格相對便宜,在20-30萬元。”張宏超說,對于高端樓盤來說,車位的配比一般都是比較高的,最高的小區能達到1:1.5,但這些高端小區很多業主一個家庭往往都有好幾部車,所以即便是較高的車位配比,但仍然難以改變車位緊張、價格趨高的形勢。

    上海徐匯某豪宅開發商表示,由于是高端樓盤,他們的項目車位配比較高,在1:1.1,目前車位還沒有開始銷售,但預計價格在80萬元左右,“這是行情價。”

    中原地產分析師盧文曦表示,一線城市車位價格那么高,主要還是供求關系造成的,一線城市房價本來就貴,家庭汽車保有量也較高,有的家庭還不止有一輛車,所以即便按1:1的較高配比也還是不夠的,而中心城區車位本身就緊張,所以開發商可以“強勢”些。有些小區車位配比還做不到1:1,那就更搶手了。

    隨著一手車位價格提升,二手車位價格同樣水漲船高。

    上海鏈家市場研究部總監陸騎麟表示,以靜安區麗致公寓為例,該小區地下產權車位目前單個售價在45-55萬元左右,車位當年買進價為15-20萬元左右,5年多漲幅近2倍。

    不難看出,在部分市中心區域,受到車位配比不足的影響,產權車位的價格上漲十分迅速。從車位交易價格的暴漲情況來看,一旦出現廣州那樣的“停車費市場化”嘗試,勢必也會導致車位配比不足的區域租金出現大幅上漲,最終甚至可能推動車位交易價格的進一步上揚。

    2015年9月7日,住建部網站公開《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此次《導則》首次明確,城市停車供給總量應在停車需求預測的基礎上確定,規劃人口規模大于50萬人的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宜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至1.3倍之間;規劃人口規模小于50萬人的城市,該比例宜控制在1.1至1.5倍之間。(地產界)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 微笑
    • 流汗
    • 難過
    • 羨慕
    • 憤怒
    • 流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