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王姝)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種子法修訂案。修改后的法律加大對違法種子銷售者、擾亂市場秩序者的執法力度和處罰力度,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解釋說:本次種子法修改,完善了執法機制,種子違法行為查處過程中可以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針對坑農、害農典型案件,岳仲明表示,對判處有期徒刑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級管理人員,出臺了“行業禁入”規定。
本次種子法修改,還涉及轉基因的條款。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就此提問:國務院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跟蹤、監管并及時公告有關轉基因植物品種審定和推廣的信息,這條規定該如何理解?
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局長張延秋回應說:“關于轉基因的管理,農業部一直的態度大家都知道,四句話即‘積極研究、慎重推廣、依法依規、加強監管’。這次種子法修改第7條中進一步明確了對轉基因品種要跟蹤監管和信息公開的要求。我們在落實中,對生產經營未經批準轉基因種子的違法行為堅決打擊。對批準的作物種子,通過生產經營許可審批,品種審定、登記,標簽、檔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規管理”。
中國有哪些作物批準了商業化種植
我國轉基因作物已批準安全證書的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但只有棉花和番木瓜批準了商業化種植。
“接受難”關鍵在于很難搞清楚“轉基因究竟可怕不可怕”
為什么人們難以接受轉基因?毫無疑問,擔心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是最主要的原因。按說,這本不該成為問題,如中國農業大學教授羅云波所說,“轉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經過嚴格的毒性、致敏性、致畸等安全評價和審批程序。世界衛生組織以及聯合國糧農組織認為:凡是通過安全評價上市的轉基因食品,與傳統食品一樣安全,可以放心食用。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迄今為止,轉基因食品商業化以來,沒有發生過一起經過證實的食用安全問題。”
羅云波的這段描述,每一個字都站得住腳,但無論說多少次,對生物技術只是一知半解的絕大多數人來說,都不會有什么太大作用。相比之下,“基因”含義早已深入人心——生物遺傳密碼,是一種與生物本質非常相近的事物。所以,“轉基因”、“基因修飾”這種字眼,往往給人一種害怕的感覺。比起“雜交”等其他生物技術,“轉基因”給予人們的那種“非自然”的感覺,是最為強烈的,這是轉基因在全世界都遭遇“接受難”問題的最重要原因。
事實上,目前關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保證也的確難以消除人們的疑慮。世衛、糧農組織保證的,是“通過安全評價并批準上市”轉基因產品,沒有人知道會不會有來路不明的轉基因食品出現。科學家普遍承認尚未確認轉基因食品對人體的長期影響,但支持其上架的理由是,即便不明確長期影響,但傳統食品的長期影響同樣也是未知的——用這個道理說服民眾顯然是很困難的,畢竟,傳統食品的潛在壞處還可以想象,而轉基因帶來的,人們總在害怕是不是“變異”之類的東西。FDA“轉基因食品實質等同于一般食品”的觀點,同樣也不易理解,人們很難搞明白原因是什么。(資料來源:科普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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