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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大學新生跳樓 河南省教育廳否認因學籍問題

    9月10日,踏入重點大學不足半月,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大一新生杜林,以跳樓結束年輕的生命。事發后,警方認定為自殺行為。但家屬認為杜林是因高中學籍問題備受困擾,導致承受壓力過大而輕生。11月4日,河南省教育廳通報了對這一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否認杜林輕生與學籍有關。

    因高中學籍問題自殺?官方回應:無證據顯示

    杜林從學校附近一棟高樓樓頂跳下身亡一事,已過去近2個月時間。他究竟為何輕生?是否跟高中學籍問題有關?11月4日上午,河南省教育廳召集南陽市教育局、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南陽一中、鄧州一高等多個涉及單位的負責人,現場通報事件調查處理結果。

    按照杜林家屬說法,高中學籍問題困擾了杜林及其家屬3年多,導致孩子壓力過大而輕生。對此,據河南省教育廳基教二處劉林亞處長通報說,在這一說法基礎上,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時間節點——

    一是,高考報名時擔心沒有就讀學校學籍只能以社會青年身份參加高考,不能報考軍校;

    二是,在收到鄭州大學錄取通知書后曾為準備高中學籍檔案在鄧州一高和南陽一中之間奔波犯難;

    三是,在鄭大入學時擔心無高中正規學籍檔案不能注冊高校學籍。

    針對上述節點,河南省教育廳責成相關部門和學校進行了重點調查:

    首先,關于高考報名問題,從2015年起,普通高中往屆畢業生報考軍校限制就取消了,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事實上,杜林最終在南陽一中以“農村應屆生身份”順利報名參加高考,高考報名志愿中未見軍校志愿。

    其次,關于高中學籍檔案完善問題。2015年7月22號,杜林被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專業正式調檔錄取,由南陽一中為其出具了學籍冊、評價表等材料并裝入檔案。

    最后,關于高校學籍注冊問題。杜林于8月28日入學后,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對其提交的考生檔案進行了初審,檔案未見異常。從杜林入學報到至自殺期間,鄭州大學從未向學生本人及其家屬提出過學籍方面問題,也沒施加過任何壓力。

    “因此,根據以上調查結果,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普通高中學籍問題是導致杜林自殺的誘因。”劉林亞說。

    河南省教育廳通報:

    涉事兩所高中學籍管理存違規,將問責相關責任人

    學籍在鄧州一高,上學則在南陽一中。由此引發的高中學籍問題,成為杜林自殺事件備受關注的焦點,兩所高中也因此被懷疑存在爭搶生源的行為。

    對此,劉林亞通報稱,盡管以上調查排除了普通高中學籍問題是導致杜林自殺的誘因,但其行為在一定程度上違反了河南省現有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

    河南省教育廳調查認定,南陽一中的主要違規情節為:2012年9月,以借讀生名義接受杜林入學就讀,沒要求其提供或幫助其完善相應的借讀手續;2015年度高考報名時,違規為非本校學籍學生杜林提供相應的本校應屆生報名材料;高考錄取結果公布后,在本校錄取光榮榜公示杜林的錄取信息,視為本校在讀在籍學生,卻沒有要求或幫助其完善轉學手續。

    鄧州一高也不例外,同樣存在違規:首先,在杜林被學校錄取、未按時報到入學的情況下,應予取消其入學資格、注銷其高中學籍而沒有注銷;其次、在明知杜林未辦理任何借讀或轉學手續的情況下長期不在本校學習,按學籍管理規定應予除名而沒有除名。繼續保留杜林學籍,客觀上造成了杜林“人籍分離”的事實。

    “對于以上的違規情節,河南省教育廳將責成南陽市教育局、鄧州市教育局依照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劉林亞說,若杜林家屬仍然堅持認為學校行為損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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