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購房入戶條件,加大房地產優惠力度,海口市政府常務會議12日審議通過《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業穩增長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包括鼓勵瓊籍華人華僑回鄉置業定居、調整限價商品房限購條件等內容,以持續促進海口房地產業健康平穩發展。
《意見》提出,繼續實施本省戶籍居民購房入戶政策,加大西海岸片區、江東片區購房入戶(含產權式酒店)扶持力度。優待境外原籍為瓊籍的華人華僑回鄉置業定居,簡化相關手續,予以國內居民同等待遇。
《意見》稱,取消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辦理境內貸款、境外貸款、外匯借款結匯必須全部繳付注冊資本金的要求。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經批準從事經營房地產的企業除外)和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優化和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管理。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可按照相關外匯管理規定直接到銀行辦理外商直接投資項下相關外匯登記。
《意見》要求,規范預售行為,增加商品房有效供給。建設項目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項目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給予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意見》還提出,合理調整現價商品房限購條件,簡化審核程序。加快存量房去化節奏,同時具備以下三項條件可申購海口限價商品房:一,申請人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申購,但年齡屆滿25周歲(含)的未婚居民可單獨申購。二,申請人具有海口主城區常住戶口,或在本市實際工作并繳納養老保險滿3年;或在本市從事個體經營并在本市實際居住滿5年(由工商部門、轄區派出所出具證明);或屬該市人才計劃引進,或者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碩士以上學位,且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累計為5年(含)以上的聘用合同。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購的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積(含政策性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低于18平方米(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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