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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民和縣紅頭文件催綠化費 此費用已廢止兩年

    圖為青海省民和縣今年10月29日下發(fā)的關于繳納綠化費的通知。張?zhí)砀z

    圖為青海省民和縣今年10月29日下發(fā)的關于繳納綠化費的通知。張?zhí)砀z

    中新網青海民和11月13日電 (張?zhí)砀E犰?青海省海東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以紅頭文件形式要求各單位繳納已被廢止的“綠化費”,引起該縣部分人員不滿,中新網記者13日趕赴民和縣就此進行了采訪。

    在我國,綠化費是一項“歷史悠久”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1982年2月,國務院出臺的《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規(guī)定,對不履行義務 植樹義務的單位,收繳一定數額的綠化費;2013年,國家財政部和發(fā)改委下發(fā)通知,全國統(tǒng)一取消和免征33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綠化費赫然在列。至此,收取 了30多年的“綠化費”于當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

    在該項收費被廢止兩年之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以下簡稱:民和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代)仍在2015年10月29日以紅頭文件形式下發(fā)《關 于盡快繳納義務植樹綠化費的通知》,該通知顯示,民和縣各行政、事業(yè)單位每人每年征收綠化費50元,各企業(yè)單位每人每年30元。《通知》要求各單位在11 月20日前全部繳清,未按期限足額繳納的單位將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多位民和縣知情者中新網記者反映,他們在發(fā)工資的時候被告知,從工資中直接扣除50元綠化費,他們認為,既然兩年前已被取消,現在政府仍然征收,屬于亂收費。

    民和縣林業(yè)局黨委副書記狄春香及辦公室王姓主任承認該縣“綠化費”仍在收取。他們表示,征收綠化費主要用于該縣南山綠化。據記者了解,該縣共有政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約7000人,按照每人50元的標準,每年收取的綠化費約在35萬元。

    但狄春香及辦公室王姓主任同時表示,不是所有的單位都會繳納,也有部分單位沒有按文件要求上繳,而文件中提到的企業(yè)很多都沒有繳納。“每年大概會征收二十余萬元,幾乎沒有收全過,所以只能發(fā)通報催促盡快繳納。”

    采訪中記者得知,民和縣紀委也已收到相同內容的舉報。負責調查此事的民和縣紀委工作人員雷文霞告訴中新網記者,調查過程中縣林業(yè)局只向紀委提供了一份2009年的《民和縣全民義務植樹綠化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和2010年該縣的《綠化條例》。對于書面情況說明林業(yè)局則“一直到現在都未提供,因此收取綠化費一事還沒有調查結果”。

    民和縣為何在兩年之后還在收取國家已經取消的“綠化費”?收取的款項去向何處?

    記者隨后多次撥打該縣分管林業(yè)的副縣長王心忠和縣長沙德林的電話,但始終未接聽。

    記者通過多方協(xié)調后了解到,王心忠已要求民和縣林業(yè)局局長景存山接受記者采訪,而景存山表示,自己休假外出,由該局黨委副書記狄春香介紹情況,但后者表示“沒什么新內容可說的了”。

    對于民和縣仍在征收“綠化費”一事,海東市林業(yè)局局長杜萍表示,民和縣如果2015年繼續(xù)征收綠化費確有其事,就跟國家的政策不一致,會由海東市綠化委員會責成民和縣退回這筆違規(guī)征收的費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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