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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民和縣要求多單位繳納已被廢止“綠化費”

    青海民和縣要求多單位繳納已被廢止“綠化費”

    綠化費收繳通知。消息人士供圖

    新京報快訊(記者林斐然)近日,新京報記(微信公號ID:bjnews_xjb)者獲悉,青海省海東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要求縣機關單位繳納“綠化費”,而該行政事業性收費在2013年已被國家財政部和發改委叫停。

    11月14日下午,民和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稱,當地政府已獲悉此事,這筆“綠化費”的具體資金去向將盡快查明對外公布。

    國家廢止“綠化費”兩年,當地仍在要求繳納

    11月13日下午,新京報(微信公號ID:bjnews_xjb)記者從民和縣教育局獲悉,當地教育部門收到了繳納“綠化費”的通知。教育局一工作人員稱,由綠化委辦公室代發布的《關于盡快繳納義務植樹綠化費的通知》中要求,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省市駐縣各單位均應繳納“綠化費”,而教育局屬于文件中要求的“縣直各單位”。

    當地一中學教師稱,教育局工會向學校下發了通知,要求學校教師每人必須繳納50元“綠化費”,“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負。”另有一所學校的教師則表示,校方通知,這筆50元的“綠化費”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綠化費涵蓋了各鄉鎮學校,我們是督辦,我也得交。”前述教育局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確實教育局工會有要求全縣教師繳納“綠化費”,“全縣有4000多個老師,”而教育局局機關并未豁免,需要在20號前將費用交到綠化委辦公室。

    此外,當地一黨辦工作人員亦向新京報記者證實,繳納50元“綠化費”的要求并非只有今年才有,“只要你沒殘疾,每年差不多這個時候都要交。”

    在 2013年6月末,我國財政部和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綜[2013]67號)中明確,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免征3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就包括了林業部門的綠化費項目。

    通知稱,該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和免征后,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通知規定,對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費。

    高額“綠化費”去哪了?

    新京報(微信公號ID:bjnews_xjb)記者粗略統計發現,僅民和縣教育部門的教師,每年需上繳的“綠化費”就超過了20萬元,而這筆應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的支出并未公開。

    據消息人士提供的紅頭文件《關于盡快繳納義務植樹綠化費的通知》顯示,除行政、事業單位等政府機構外,當地企業也應以每人每年30元的標準上繳綠化費,限11月20日前全部繳清,“對未按期限足額繳納綠化費的單位將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該通知的落款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代)。”

    據媒體報道,民和縣紀委已收到關于收取“綠化費“的舉報,但林業局方面接受調查期間至今未出具書面情況說明,調查尚未有結果。

    11月14日下午,民和縣林業局相關負責人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稱,“綠化費”主要用于當地的綠化工程項目,這筆錢收繳后,林業局也應上繳到財政部門再下撥。他稱,其現仍在休假,具體資金去向將盡快了解清楚并予以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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