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862qo"></strike>
<del id="862qo"><button id="862qo"></button></del>
  • <dfn id="862qo"></dfn>
  • 首頁 > 城市 > 河南 > 正文

    河南“酒駕門”民警獲刑10年被減刑10個月

    《財經》記者獲悉,曾酒駕撞死5人的河南駐馬店市汝南縣梁祝鎮派出所原所長王銀鵬,獲刑10年。目前,其在河南省豫中監獄服刑,被減刑10個月。

    4年前,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梁祝鎮派出所原所長王銀鵬酒駕致5人死亡,3人受傷,在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準逮捕后,再無后續進展見諸報端。

    《財經》記者于12月4日檢索發現一份名為“王銀鵬減刑刑事裁定書”的司法文書。該文書顯示,早在2013年2月20日,駐馬店市中級法院二審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王銀鵬有期徒刑10年。

    獲刑10年

    該裁定書為鄭州市中級法院所作,落款時間為2015年7月22日,提交到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時間為當月30日。

    裁定書顯示,2013年2月20日,駐馬店市中級法院作出(2011)駐刑二初字第68號刑事判決書。經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0月29日,王銀鵬酒后駕駛警用桑塔納 轎車,由南向北沿汝南縣梁祝大道與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南約五十米處,超速駛入公路東側人行道內,撞向在路燈桿周圍候車群眾,致5人死亡,3人受傷(其中二人構成輕傷)。本案民事賠償及被害人親屬安撫工作已得到妥善解決,被害人及其親屬表示對王銀鵬予以諒解。

    裁定書還顯示,王銀鵬的刑期自2011年10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止。判決生效后,2013年4月11日,王銀鵬被交付河南省豫中監獄執行刑罰。

    減刑10個月

    裁定書顯示,豫中監獄以王銀鵬入獄以來確有悔改表現,經過分監區集體評議、監區長辦公會審核后公示、刑罰執行科審查、監獄提請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評審后公示、監獄長辦公會決定,并經過駐獄檢察室監督評審委員會評審等程序對該犯提出減刑建議,報送至鄭州市中級法院。

    豫中監獄認為,王銀鵬服刑期間能夠認罪服法;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勞動任務。獲得表揚4次,監獄級改造積極分子1次。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下半年,半年改造評審鑒定結果依次為良好、優秀、優秀。

    鄭州市中級法院稱,上述事實有執行機關提供的生效裁判、罪犯改造評審鑒定表、罪犯獎懲審批表、罪犯減刑審核表、檢察機關監督評審材料等證據在案佐證。

    法院認為,王銀鵬入獄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減刑的條件,可予減刑。根據其改造表現以及所犯罪行和情節,依照《刑法》第78條、第79條及《刑事訴訟法》第262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對王銀鵬減去有期徒刑10個月,刑期至2020年12月29日止。

    判決書未上網

    據第一時間采訪跟蹤此案的記者表示,自王銀鵬被批準逮捕后,其一直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找此案的判決,但直至今年年中一直未能查到。

    12月4日,《財經》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根據關鍵詞查找與王銀鵬有關的司法判決或裁定文書,除上述“王銀鵬減刑刑事裁定書”外,并未能檢索出王銀鵬的其他司法文書。這意味著,王銀鵬的一審和二審司法文書均未上網。

    據公開報道,在2013年11月28日全國法院司法公開推進會網絡訪談中,河南省高級法院院長張立勇稱,從2008年5月份開始,該院對裁判文書上網工作展開了深入細致地調研、論證,2008年10月,裁判文書上網工作在省法院機關首先啟動。2009年6月,全省中級法院全部實現裁判文書上網公布;2009年10月,全省基層法院全部實現裁判文書上網公布。

    張立勇表示,除不公開審理的案件、調解或撤訴案件等不上網公布裁判文書,一審、二審、再審案件判決書及裁定書全部上網。

    彼時,張立勇還稱,“我們找到了裁判文書上網公開這個辦法,提出了‘把裁判文書全部在網上公開曝曬’的工作目標,努力推進全省三級法院在互聯網上公布裁判文書”。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 微笑
    • 流汗
    • 難過
    • 羨慕
    • 憤怒
    • 流淚
    相關閱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