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召開的中共山西省委十屆七次全會,表決通過了確認省委常委會之前給予豐立祥等5名省委委員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并按照黨章規(guī)定決定遞補張文棟等6名省委候補委員為省委委員。
據(jù)《山西日報》報道,中國共產(chǎn)黨山西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于12月4日在太原舉行。全會表決通過了確認省委常委會給予豐立祥、王茂設(shè)、劉向東、吳永平、董洪運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關(guān)于確認省委常委會作出終止豐立祥等36人山西省第十次黨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決定的決議》等事項。
與此同時,全會按照黨章規(guī)定,決定遞補山西省委候補委員張文棟、張志川、岳普煜、趙雁峰、賀天才、席小軍為省委委員。
2011年10月末,豐立祥、王茂設(shè)、劉向東、吳永平、董洪運當選為中國共產(chǎn)黨山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而自2014年山西發(fā)生“系統(tǒng)性、塌方式腐敗”以來,原任大同市委書記的豐立祥、原任運城市委書記的王茂設(shè)、原任山西省委巡視組長的劉向東、原任山西省煤炭工業(yè)廳廳長的吳永平、原任忻州市委書記的董洪運先后落馬。
這次山西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確認豐立祥、王茂設(shè)、劉向東、吳永平、董洪運被開除黨籍之前,經(jīng)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山西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經(jīng)中央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中共中央批準,他們5人均已被開除黨籍。
譬如,2015年12月3日,山西省紀委宣布:“經(jīng)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山西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經(jīng)中央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向東開除黨籍處分;經(jīng)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guān)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山西省委全委會時予以追認。”
另外,在追認開除劉向東等5名山西省委委員黨籍的同時,山西省委十屆七次全會還按黨章規(guī)定一次性遞補了張文棟等6名省委候補委員為省委委員。
按《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規(guī)定,“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分別由上一級委員會決定。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出缺,由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此次遞補為山西省委委員的6名干部中,張文棟(1962.9)現(xiàn)任省教育廳長,張志川(1964.9)現(xiàn)任省政府外事僑務(wù)辦公室主任,岳普煜(1959.10)現(xiàn)任臨汾市市長,席小軍(1962.3)為長治市市長,趙雁峰(1973.11)是團山西省委書記,賀天才(1963.5)是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yè)集團公司董事長。
2011年10月末,張文棟、張志川、岳普煜、趙雁峰、賀天才、席小軍一同當選為中國共產(chǎn)黨山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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