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沙1月18日電 (記者 李俊杰)中新網記者18日從湖南衡山縣公安局證實,經公安機關初步認定,該縣店門鎮1月15日發生的一起故意殺人案,或系該縣開云鎮“1.16案”犯罪嫌疑人聶某勇一人所為,目前正在進一步偵辦固定證據。
1月16日17時30分許,衡山縣開云鎮山竹村白沙組曠潤華回到家,發現家中樓梯間防盜門被反鎖,敲門無人應答,遂找樓梯從二樓窗戶進入二樓房間,發現兒子、女兒、侄子、侄女4人在家中被殺身亡,其中年齡最小的13歲,最大的19歲。
接到報告后,湖南省、衡陽市、衡山縣三級公安機關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開展偵查工作。當地黨委政府積極開展受害人家屬安撫工作,并全力發動群眾,積極協助公安機關破案。經過公安機關19小時的奮斗,犯罪嫌疑人聶某勇被成功抓獲。
1月1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聶某勇在逃跑過程中,又將開云鎮師古村新橋組31歲女村民于某殺害。
另經公安機關初步認定,15日該縣店門鎮茶園村16組107國道旁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系犯罪嫌疑人聶某勇一人所為。
公安機關透露,犯罪嫌疑人聶某勇,男,27歲,衡山縣店門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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