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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武威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提請批捕三名記者

    警方通報稱,2011年以來,三人利用記者身份,借輿論監督之名,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

    【財新網】(記者 周淇雋)昨日(1月18日)深夜23時許,甘肅省武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通報“涼州警方依法查處記者涉嫌敲詐勒索案”,正面回應了三名記者在武威“失聯”的輿論風波。通報表示,1月18日當天,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請涼州區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某等三人提請批準逮捕。

    通報稱,1月7日,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民警在執行社會治安大清查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違法犯罪案件,其中一名違法人員叫張某某。涼州分局在辦案過程中查明,2011年以來,張某某伙同雒某某、張某某等人,利用記者身份,借輿論監督之名,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張某某等3人已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涼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財新記者昨日報道核實(參見《甘肅“失聯”記者被指敲詐勒索 之前曾遭威脅趕出武威》),三位記者分別是《蘭州晨報 (微博)》、《蘭州晚報》、《西部商報》駐武威市記者站的記者。該三份報紙均為甘肅當地影響較大的都市報,分別隸屬于甘肅日報報業集團和蘭州市委。

    此事件因互聯網上出現的一則名為“甘肅多名記者涉嫌敲詐被捕,曾深挖‘巧克力女孩’事件”的爆料引發關注。隨后武威警方人士找到較早的微博爆料人稱,三人并非涉及金昌女生偷竊超市巧克力跳樓自殺事件,而是因為在武威采訪時,三人打配合,“涉嫌敲詐政府和個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人士表示已經通知報社及家屬。

    從財新記者昨日的采訪報道及武威公安的官方通報看,最先被抓的是《蘭州晨報》的張姓記者,1月7日被行政拘留,其他兩名記者是1月8日被抓。《蘭州晨報》張姓記者家屬告訴財新記者,張記者是7日晚間開始聯系不上,8號警方通知張記者因涉嫌違法被行政拘留五天。拘留期滿后,1月14日,張姓記者家屬來拘留所接人時,看到張記者戴著手銬被押送到了看守所。家屬收到警方的書面通知,稱該記者涉嫌敲詐勒索,再次遭到刑事拘留。

    在昨日財新記者的求證中,《蘭州晨報》社表示,1月18日早上聽說了這個消息,領導正在商議,現在還沒有消息可以回應。《蘭州晚報》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1月15日警方曾來報社核實記者身份。“可以告訴你的是,一是雒記者確實是我們的記者,二是一切以公安發布的信息為準。”這位工作人員稱,自己沒有看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其他情況不掌握。《西部商報》總編室工作人員在請示領導后向財新記者回復,警方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給出任何正式的書面的東西,想了解情況請聯系武威警方,報社不掌握。

    截至目前,對指控三人“多次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具體事實,武威警方并未進行披露。而一位熟悉張姓記者的人士則向財新記者透露,在被拘留前,張記者就曾提到被公安部門盯上,有人聲稱要把他趕出武威。他還提及,近年來《蘭州晨報》、《蘭州晚報》、《西部商報》這些“省上的媒體”對武威時有輿論監督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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