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月16日,在6日發生的高雄地震中倒塌的臺南維冠大樓現場,附近道路交通已恢復,大型機械持續清理原大樓地基。 中新社記者 劉舒凌 攝
中新網2月18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造成114人死亡的臺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進入司法調查程序,臺南地檢署2天來傳喚7名證人,完成數十項大樓取樣送交實驗室,發現2年的建筑工期竟換3至4位的工地主任,檢方將進一步調查負責審核把關的相關公務員,厘清有無官商勾結弊端。
臺南市長賴清德強調,若有公務員廢弛職務釀災,一定繩之以法。
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尚在救災時,臺南地檢署已指派黑金組主任檢察官江孟芝,率領蔡佩容、王圣豪、蔡宗圣檢察官組成項目小組進駐現場偵辦,檢方調查4位具有土木、財經專長事務官,展開大樓現場采樣、搜證工作。
檢方當時已發現維冠金龍大樓并非由簽證建筑師張魁寶設計;大樓的結構計算書與配筋詳圖不符,梁柱接頭箍筋數量也比結構計算書少50%之多,有偷工減料之嫌。
因大樓完工已超過22年,部分參與建造的相關人員已往生,造成證人傳喚困難。檢方2天來以證人身分傳喚興建維冠金龍大樓的營造商大信公司員工2人、大合公司員工2人、維冠公司員工3人。
檢方也發現,大樓興建過程中,工地主任竟在2年內更換3至4人,其中部分已失聯,仍在清查下落。訊問過后,相關證人皆已請回。
除了追查建商、建筑師設計缺失、偷工減料,臺南地檢署已著手調查是否當初在送審建照與變更設計時,原臺南縣府工務局負責審查的公務員是否涉及包庇或放水等官商勾結情事,檢方已全數調閱大樓建筑圖說及申請資料作為偵辦依據。
另外,臺南地方法院12日針對維冠金龍大樓建商林明輝、建筑師張魁寶、鄭進貴等3人財產裁定假扣押,15日執行;臺南市府法制室17日再向地院執行處提出聲請,地院17日上午再到鄭進貴住家補查封1臺豪華轎車,并拖回市警局保管場保管。
臺南地院執行處人員15日起連2天配合臺南市府法制室提出代位聲請,假扣押維冠金龍大樓建商林明輝、建筑師張魁寶、鄭進貴的不動產與銀行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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