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一對即將年滿16歲新郎新娘的婚禮一夜間成為網絡焦點。據當事人和家屬確認,男孩生于2000年9月,女孩生于2000年10月。人們很難將這兩個孩子與婚姻聯系到一起。但事實上,早婚早育已成為當地的現實。傳統背后,映射的是大山里年輕人們貧瘠、迷惘的生活。
2016年2月24日,張家樂(化名)和吳明敏(化名)舉行婚禮,這對16歲“夫妻”成為網絡焦點。(圖片來源:CFP)
一對即將年滿16歲新郎新娘的婚禮一夜間成為網絡焦點。
據當事人和家屬確認,男孩生于2000年9月,女孩生于2000年10月。
記者的鏡頭前,吳明敏數著一塊一塊的零錢,憧憬著去買她最愛吃的辣條,張家樂長著一張娃娃臉,看起來比同齡人都要瘦小,“責任”、“養家”這樣的字眼已常掛在他嘴邊。
戀愛:“我倆是一見鐘情”
吳明敏的婚鞋,85元,這是她結婚那天行頭里唯一買來的,婚紗和喜服都是租的。(攝影:新京報記者薛珺)
在婚房里,隨行的攝影記者為這對小夫妻補拍了一組照片。
分開拍攝時,他們的動作都很僵硬。合影環節,吳明敏用手勾住張家樂的脖子,兩人鼻子頂著鼻子,噗嗤一聲大笑起來。午后,大家爬到山頂拍照。吳明敏累了,縱身一躍跳上張家樂的背,要他背著她下山。
愛情、婚姻和責任,當剛剛撒完嬌的兩個孩子說出這些詞匯,還是感到很不現實。
新京報:什么時候知道自己在網上出名了?當時是什么反應?
吳明敏:我們是今年2月15號結的婚,大概20號左右朋友圈里開始流傳,再后來就各個網站都看到了。最開始很生氣,因為他們說新郎只有13歲,這個信息根本是錯誤的。
新京報:那么多人討論你們這么早結婚,你們怎么看?
吳明敏:沒有啊,在我們這里這很正常,早結婚、晚結婚都有那么一天的,只要相愛就可以了,早結還可以培養感情。
新京報:是否可以分享一下你們的相識和戀愛的經過?
吳明敏:去年1月份,我和他朋友出去玩,剛巧遇到他,算是一見鐘情吧。他在人群里很安靜,蠻可愛的,是我喜歡的類型。去年3月27號我們確定了戀愛關系。6月份他把我帶回家見了父母,他父母都說我人很好,長得很漂亮,同意我們在一起。他們說在一起可以,但是不能花心,交就交一個。我算是留守少年吧,爸媽在外面打工,后來我就經常到他家住。
新京報:結婚那天你們過得怎么樣?
吳明敏:挺快樂的,第一次穿婚紗出現在那么多人面前,第一次見了他家親戚,第一次讓他們知道我是這一生陪他一起走下去的女人。不過,除了一雙婚鞋是買的,婚紗之類的都是租的,我們沒多少錢,買覺得劃不來。
新京報:你們怎么理解愛情?對你們來說愛情意味著什么?
吳明敏: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不管在什么情況之下,他都是對你最好的;不管你是錯是對,都護著你,忍讓你;把什么好的都給你。
張家樂:意味著責任,要撐起家,要養活妻子、父母。
新京報:你們覺得愛情和婚姻是一回事嗎?
吳明敏:我覺得兩個都是一樣的啊,喜歡就可以在一起,就是因為有愛情才能有婚姻。也許有很多責任,但是兩個人一起扛,沒關系的。
結婚:“他上網回來會買米粉給我,就夠了”
從南寧市區到馬山縣城有100公里,從馬山縣城到夫妻倆山里的家有50公里。
張家的房子在一片河谷之中,挨挨擠擠,巷弄之間開了個小門。三間平房,一間住著爸媽、弟弟,一間住著兩個妹妹,最左邊的住著夫妻倆。
新房是張家樂自己布置的。一張床,一個新衣柜,一床大紅被子,是這間房的全部。
“我覺得他是一個可以依靠一輩子的人。”16歲的吳明敏語氣肯定,她的依據是:出去玩的時候,有女生在場,他也從來不搭訕。
新京報:你們做出結婚的決定用了多久?
吳明敏:我倆幾乎沒有猶豫吧,最開始是我媽知道我談戀愛,怕我像我其他的姐妹一樣未婚先孕,就讓我結婚。他父母同意了,但我父母反悔過,他們說還太早了,后悔當初去廣州打工沒有帶上我,但最終拗不過我,還是同意了。
新京報:要是當初你父母堅決反對,你會怎么辦?
吳明敏:我還是會堅持嫁給他。因為我覺得他是一個可以依靠一輩子的人,我生氣的時候他會想盡辦法逗我開心。出去玩的時候,有女生在場,他也從來不搭訕。
新京報:你理想的婚姻是什么樣子?
吳明敏:就是現在這樣子,平平淡淡的。平時一起工作,或者我在家做家務,他做完建筑工,回來會開摩托車帶我去玩。他自己出去玩也會帶點零食給我,上網回來會買米粉給我。這樣挺好的,夠了。
新京報:這么早結婚,成為妻子、兒媳婦、嫂子,你應付得來嗎?
吳明敏:我一直覺得,做家務是一定的,對公婆好是一定的,照顧他們、盡量撐起這個家,也是應該的。我在學習應對。
新京報:有人說婚姻是圍城,你會有這種感覺嗎?
吳明敏:有時候也會覺得被束縛,比如我出去玩,會被問是去哪里?跟誰?晚上不可以去,早上有時候也不可以去。去哪里都是這樣。
新京報:現代社會,人們用法律締結婚約,你們到了法定年齡會去補辦結婚證嗎?
張家樂:會吧,我們現在雖然暫時未達到法定領證年齡,但到了年齡就會去領證。
生活:“如果不結婚,我會是一個工廠女孩”
村子里,十六七歲的男孩們的頭發長到遮住眼睛,有的染了紅色、黃色,有的打著摩絲,高高拱起。
女孩們,嫁了人的,往往一只手抱一個孩子,另一手還牽個孩子。沒嫁人的,則出現在男孩們的摩托車后座上。
鄰居說,唯一的例外,是張家樂的大妹妹——她每次都考年級第一名,家里貼的全是獎狀。不過,她也幾乎不搭理那些村里的同齡人。
新京報:聽說你以前成績很好,為什么會退學?
吳明敏:曾經好過,初二的時候還考過全班第三名。退學也是我自己做的決定,當時青春期,比較厭學,學校吃住條件也不好,又加上談戀愛。還有就是,我的朋友們都離開了學校。
新京報:朋友們都去了哪里?
吳明敏:有兩個嫁了人,現在已經有了孩子,還有一個去了廣東打工。我們還討論過,都沒想到自己會這么快結婚生子。如果不結婚,我可能現在也是一個廣東的工廠女孩。
新京報:你退學時,爸媽和老師都勸過嗎?
吳明敏:勸也勸過,老師一直跟我講,讀書有補助,但我不愿為補助去讀。爸媽勸我去讀衛校,但我對護士這個職業沒有向往。我從小跟著爺爺奶奶長大,跟山里野草一樣,和爸媽一年才見一次面,對我的教育不多,他們也很后悔吧。
新京報:在你們這里輟學很普遍嗎?
吳明敏:我們初中班級里的同學,據我所知,已經有一半的人都沒有再繼續念書了,現在要找他們,就得去南寧的各大建筑工地,或者廣東東莞的各個廠子。我知道以前讀書的,有些人讀到20多歲,家里爸媽要養,但還是在做啃老族,還不如早點出來打工。
未來:“沒有什么坎邁不過”
2月底,山中氣溫不過5度。吳明敏穿著一條露腳踝的九分褲,一件單衣,坐在床邊,往嘴里塞從小超市買來的辣條。
她說要去做建筑工,身邊的人談起,建筑工分很多種,有的和泥,有的貼磚,她停下吃的動作,眼神很茫然,卻頓了頓,“應該不難”。
新京報:春節已經過完了,你們接下來有什么打算?
張家樂:出門掙錢。我們會一起出門找點活干,做建筑工。我已經做了兩年了,她今年也跟著我一起去。說心里話,這是她主動提的,我還是有點心疼。
新京報:你在外面做了兩年工,大概能掙多少錢?能存下多少錢?
張家樂:我在南寧做建筑工,每天掙130元,一個月不可能干滿30天,所以一個月也就3500元左右吧。自己的花銷算下來基本沒落下什么錢,壓力還是很大的。就拿結婚來說,婚后還是她父母給了我們一千多的零花錢。
新京報:今年16歲,結婚了,你們覺得自己是大人還是孩子?
吳明敏:我們表面看起來還是小孩子,但是思想是大人了,心理年齡比真實年齡成熟。那些成年人結婚時候想過的問題,我們統統都考慮過了,比如怎樣撐起一個家,怎樣照顧好爸媽,怎樣養活自己和他們。
新京報:那你們準備怎樣養活自己和父母呢?
吳明敏:其實,我們目前還沒有那個能力。我們都是初中沒畢業,只能做建筑工,知道這行很累,知道需要吃苦耐勞,但是希望可以熬過去。等過兩年,我們攢點錢,給他買輛車,在村里再給自己修一棟房子。現在我們也不考慮生孩子,要等足夠強大了再要。
新京報:這么早踏入生活,會很苦,不怕嗎?
吳明敏:不怕,就這樣順其自然下去吧,苦是兩個人一起苦。沒有什么坎是過不去的。
延伸閱讀:官方調查“16歲夫妻”事件對當事人批評教育
據人民網報道,2月26日,記者從廣西馬山縣委宣傳部了解到,針對網傳的“16歲少年夫妻”,馬山縣于22日進行深入調查。經查,“丈夫”張某去年初中輟學,“妻子”吳某今年初中畢業,兩人并未登記。工作組對雙方及其父母進行了批評教育。
經查,網文中提到的兩名男女青年分別為馬山縣林圩鎮的張某(男)和吳某(女)。張某于2000年9月出生,去年初中輟學;吳某于1998年4月出生,今年初中畢業。兩人于今年農歷正月初八辦理新婚喜酒,但并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查實有關情況后,工作組對張某、吳某雙方及其父母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表明,當事人雙方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此婚姻不受《婚姻法》保護,民政部門依法不予受理結婚登記手續,希望當事人把主要精力放到學習和創業上,待達到法定年齡后再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本月22日以來,馬山縣“16歲少年夫妻”成為網絡焦點。針對這一問題,馬山縣在深入調查、對當事人及父母進行批評教育的同時,迅速召集教育、民政和婦聯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采取五大措施開展系列工作:
加強法律法規宣傳,使社會各界和廣大青少年明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完善德育關愛機制,引導學生正確處理男女生交往問題;建立“控輟保學”網絡,確保青少年完整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提升貧困救助力度,確保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拓寬升學就學渠道,用實際成績和效益消除“讀書無用”怪論。
作者: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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